证券代码:600433证券简称:冠豪高新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65724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1.51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飞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小平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21759071 99.3375 3631200 0.4997 1182163 0.162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续聘会计
1934380.073631215.03118214.893
1师事务所的议
783470015638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任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