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7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作出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任一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不会超过5%。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汉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汉元。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特此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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