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中喜专审 2025Z00426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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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1-2表专项核查报告
二、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426号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瑞贝卡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瑞贝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瑞贝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瑞贝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瑞贝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中有关
营业收入扣除要求编制、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 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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