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39公司简称: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抚顺瑞华纤维有限公司、浚县瑞黎发制品有限公司、北京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瑞贝卡发制品(尼日利亚)有限公司、瑞贝卡时尚(加纳)制造有限
公司、瑞贝卡(柬埔寨)发制品有限公司、瑞贝卡(莫桑比克)发制品有限公司、亨德尔有限公司、
瑞贝卡时尚(尼日利亚)有限公司、瑞贝卡时尚(加纳)有限公司、瑞贝卡时尚(南非)有限公司
和瑞贝卡时尚(巴西)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5.1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6.31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内部审计、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供应链、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境内外子公司管理以及内外部机构协同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结合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特点,持续关注非洲货币汇率波动风险、美国市场渠道风险、关联交易、资金活动、存货管理、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同时新增关注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管理、信息安全及上市公司监管相关高风险事项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手册》、《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错报<利润总额的3%
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3%
营业收入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0.5%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0.5%≤错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0.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至小于人民币100万元
500万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本公司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对于识别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构成实质性影响,并已经完成整改。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2.3.一般缺陷
本公司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对于识别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构成实质性影响,并已经完成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上半年,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6月26日,资金占
用款项已全部归还,资金占用情况在2025年半年报中进行了披露。同时针对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进行了系统的整改,整改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提升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对发生资金占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在公司和控股公司开展了针对关联方交易及防范资金占用的专项培训,明确了出现违规资金占用的监管后果和法律责任,相关人员也做出严禁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聘请外部专家提供内部控制专项咨询,协助公司排查内控管理中的潜在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公司已将相关建议融入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对部分内控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公司强化了公司内审部门职责,加强了资金往来的日常监督。通过上述整改,有效改善提升了公司内控治理的专业水平。
2026年,公司将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风险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以“风险导向、增值服务、预防为主”为核心理念,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落地执行,全面降低公司风险:
1.深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及上市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治理、运营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严格落实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常态化绩效考核。
3.强化审计部职能,完善审计工作体系。审计部充分发挥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的监督检查职能,独立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聚焦资金活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常态化重大风险管理机制。公司通过定期会议、日常风险信息传递、重大领域风险联防机制等安排,搭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风险信息沟通平台,建立优化审计部与内外部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常态化管理。
5.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内控意识。持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的内控培训,结合监管新规和行业案例,强化全员合规与内控意识;将内控培训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文青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