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12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
1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12月22日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2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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