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4证券简称:国机通用公告编号:2026-006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拟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实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1、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对方破产,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
2、已经司法判决或调解后确已无法收回;
3、年代久远、催收无效,确已无法收回,或回收可能收益明显小于回收费用的应收款项。
本次拟核销应收款项共24笔,合计净额5316954.67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对关联方应收款项。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净额合计人民币5316954.67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绝大部分是与原公司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相关的
历史遗留应收款项,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对关联方应收款项,内部责任人已经处罚。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要求,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营销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簿,保留以后
1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
(1)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对关联方应收款项,核销对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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