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有投资者向宁夏建材(600449)提问:7月6日盘后发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针对贵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表述差异:贵司声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同时不存在相关事项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但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仅表述无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未包含 “相关事项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相关内容。请贵司解释表述口径不一致的原因。
7月14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所述,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经书面征询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涉及宁夏建材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您以公告内容为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