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资料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题1.《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2.《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凯军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王玉林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总额,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出席会议股东及其分别所持股份数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议题
2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三)主持人宣读《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四)主持人宣读《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主持人宣读《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六)主持人宣读《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凯军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八)主持人提名现场监票人、计票人,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举手表决
(九)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以上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十)监票人检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休会。由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发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十二)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复网络及现场、网络合并投票结果
(十三)计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投票结果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五)律师宣读本次会议的法律见证意见
(十六)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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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拟支付不超过120万元的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大华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杨晨辉;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名,注册会计师人数88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名)。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4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
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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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朱珉东,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云英,注册会计师,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
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
6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同。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承担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支付不超过120万元的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7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二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现对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进行预计。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预计合同2025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备品备件
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12304.801789.12等商品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13704.6215192.2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26056.7818887.13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545612.95209019.75
合计-597679.15244888.25
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合同金额比预计金额少
352790.9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向
关联方提供的数字物流服务,受客户购销业务量下降影响,实际发生金额减少所致。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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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6年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公司进行的各
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427656.58万元,具体如下:
2026年预计合2025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
同金额(万元)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9296.881789.12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90534.6315192.2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71305.0218887.13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256520.05209019.75
合计-427656.58244888.25
截至目前,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比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182768.33万元,主要系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属部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等产品、提供数字物流业务预计将有所增加。
三、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非金属材料制造商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水泥、商混、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水泥玻璃工程技术服务等7项业务规模世界第一;超薄电子玻
璃、高性能碳纤维、锂电池隔膜、超特高压电瓷等多项新材料业务国内领先。注册资本171.36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经
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
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
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
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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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104.36亿元,净资产
2375.2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8.10亿元,实现净利润85.90亿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233.83亿元,净资产2418.03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40.66亿元,实现净利润55.11亿元。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0.01%的股份,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03%的股权,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主要名单如下:
其他关联方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所属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合肥)
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装
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宇机电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
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备品备件购买、设备维修及技术改
造服务、工程施工等;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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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与北新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建材绿色能源有
限公司、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电商平台采购,销售水泥产品,接受技术、碳交易服务,提供数字物流、IDC 等服务;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产品、销售产品等;
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服务;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
采购备品备件、接受产品检验、标准化评审、技术提升等服务;与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耐火材料、接受技术服务等;
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技术服务或提供 IDC 服务等;与天山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为提供数字物流服务等。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泥技术装备工程系统
集成服务商,也是国际水泥技术装备工程市场少数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之一,提供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土建安装、矿山服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系统集成服务。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的非金属矿物材料、玻璃纤维、纤维
复合材料技术产业链,是我国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领域集研发、设计、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装备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内外企业提供招标、集中采购、资产处置等服务,是中国建材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建设、运营和服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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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在余热发电、新型建
材工程、砂石骨料及特种锅炉制造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尤其是在水泥余热发电领域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拥有领先的以硅酸钙板为代表的建筑节能材料技术研发、核心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产品生产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五)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业和地勘服务业两大主业。其中非金属矿业包括非金属矿开发,矿物功能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矿业权经营;地勘服务业包括资源地质勘查、地理信息测绘、地灾防治与生态修
复、工程地质勘察。
(六)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评价、检测
仪器及智能制造、计量校准、科研及技术服务五大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质量、环保、绿色、安全、健康、节能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评价、鉴定、咨询、培
训、仪器装备等技术服务及综合性解决方案。
(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在产品品种、服务领域、出口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的综合型耐火材料服务商。
(八)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 ICT 产品增值分销领域,生态服务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九)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上述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将通过招标、询比价、竞价、谈判、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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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改造、设备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评审、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
准指导价、招标、询比价、竞价、谈判、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等产品将根据市场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四)向关联方提供数字物流服务价格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并结合物料运
输起止地点距离为依据确定,提供 IDC 业务服务将参照 IDC 市场行情确定价格。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所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七、关联股东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涉及中国建材集团所属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26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
制的公司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427656.58万元。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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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的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财务公司对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约定:
1.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公司(含公司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下同)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220000万元、280000万元。
2.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230000万元、290000万元。
3.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77.93%的股权,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持有财务公司22.07%股权,中国建材集团为其实际控制人。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建材集团实际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4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47.2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出资36.79亿元,占比
77.93%;中国建材股份出资10.42亿元,占比22.07%。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
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407947.99万元,负债总额2873639.6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4308.3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6244.95万元,净利润4770.52万元,2024年12月31日吸收存款余额2868398.03万元,贷款余额2293182.5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230327.83万元,负债总额2692456.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7871.20万元;2025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451.09万元,净利润6562.81万元,2025年9月30日
吸收存款余额2683450.20万元,贷款余额2296261.4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在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15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遵循以下定价原则:
1.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
存款的存款利率。
2.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使用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时,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4.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
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
16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公司与财务公司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公司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关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限制,公司应协助财务公司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7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存款服务: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
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220000万
元、28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
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230000
万元、290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关联交易协议经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经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经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3.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
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因国家新法律或政策颁布或对原法律或国家政策的修改等导致不能履行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协议其他内容:
18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公司与财务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
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6)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公司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
19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鉴于本次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
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对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约定:2026年度、2027年度、
2028年度,公司(含控股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220000万元、280000万元;2026年度、
2027年度、2028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
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230000万元、290000万元;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20宁夏建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四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凯军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董事于凯军履职情况,建议董事于凯军2024年度薪酬为10万元(含税)。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于凯军2024年度薪酬为10万元(含税)。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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