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对其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执业经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庆瑞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加入致同所。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洁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
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行业、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近年来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质量控制及技术标准团队等多领域专家,能够对审计服务提供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
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工程项目转固、固定资产变动及应收账款坏账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致同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
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项目现场负责人复核、项
目负责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现场负责人对工作底稿技术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项目负责经理除了对
项目现场负责人复核是否足够进行评价外,还应当就审计工作在总体上是否符合职业准则和事务所专业标准及程序的
要求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
除了对项目现场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经理复核是否足够进行评估外,还应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判断(包括与在审计中遇到的困难或争议事项相关的判断以及得出的
结论)以及根据项目合伙人的职业判断,与项目合伙人的职责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复核。
致同所的项目质量人员包括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和质
量控制复核人,对项目整个过程实行独立的监控,适时介入业务执行过程,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判断相关工作底稿进行实时独立的复核。只有完成项目质量复核,致同所才能出具业务报告。4.项目质量检查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
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及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公司对信息保密的需求,按照公司要求使用内网、内网 U 盘进行数据传输。
综上,公司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