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2股票简称:涪陵电力编号:2025—02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回监事表决票3份,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53654165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377.9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全体监事认为: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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