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2证券简称:涪陵电力编号:2026—01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1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
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
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
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执业经验。201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庆瑞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加入致同所。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洁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行业、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近年来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无
3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
(三)生效日期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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