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52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
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等十六个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节能业务、资金活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营销业务、合同管理等领域。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
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要求,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总额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入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收入总额:≥3%利润总额:≥0.5%且<3%利润收入总额:<0.5%利
总额:≥5%总额:≥3%且<5%润总额:<3%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例如:
某缺陷的评价结果是影响利润总额错报2.5%,资产总额错报0.8%,则为重要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义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照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控制环境无效;
(4)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企业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错报。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含)-1000万10万元(含)-500万元(RMB) 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对重大缺陷,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企业要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对于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损失。对于因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应当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经过自我评价,存在一般缺陷问题1个,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行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一般缺陷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风险可控在控,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评价期内
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问题,公司已完成整改。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
行优化、改进和完善,组织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为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及经营实际,持续优化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不断增强风险防范及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马文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