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5股票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了《博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博通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公司股东会并全体股东做情况说明和披露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都表决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博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为该等制度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规范治理,有利于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与考核,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同意将该等制度和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博通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审议和表决意见,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博通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审议和表决意见,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1-效。
三、上述三个制度和方案中,《博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博通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四、《博通股份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间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生效条件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目前还没有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若同时担任公司内部董事,只从公司领取所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也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若在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薪酬高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4、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参考同行业、同地区
相关公司相关岗位薪酬水平,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位、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个人价值等,综合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算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年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2-况进行监督。
(五)个人所得税及薪酬计算时间
1、本方案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
得税、以及按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做代扣代缴,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层换届、任期内辞职或解聘等原因离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2、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