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25-09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新材”)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关于筹划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函》,中车株洲所决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划转给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
2025年10月30日,中车株洲所与中国中车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时代新材的251418735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同日,一致行动人中车株洲所、中车金控、中车株机公司、株洲机车实业公司、中车资阳公司、浦镇实业公司、中车大连公司、资阳实业公司、石家庄
实业公司和中国中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中车株洲所、中车金控、中车株机公司、株洲机车实业公司、中车资阳公司、浦镇实业公司、中车大连公司、
资阳实业公司和石家庄实业公司(合称“委托人”)合计持有时代新材的211252638股股份在时代新材股东会上可行使的提案权和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及推选董事权)均委托给中国中车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且中国中车享有拟划转股份的股东权利之日起,至协议解除或任一委托人不再持有时代新材任何股份之日终止。本次无偿划转和表决权委托实施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由中车株洲所变更为中国中车,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和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202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车株洲所提供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获悉本次无偿划转相关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