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铂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8号)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为63470993股,发行价格为20.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099999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344782.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6655215.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6KMAA1B0059)。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
156055.7040000.00
科技创新平台台建设项目
2 贵金属新材料 AI实验室建设项目 11098.87 8400.00
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
358394.8317000.00
基地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用基地
435972.0613000.00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加工及
540960.418000.00
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
6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12000.004000.00
7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700.0038700.00
合计253181.87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7564276.69元,其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34079245.30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29267317.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本次发自筹资金预先序号类型项目名称行董事会决议拟置换金额投入金额日后投入金额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
1---
科技创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
新平台 贵金属新材料 AI 实验室建
2---
设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
3113154666.2411600587.337511059.48
现代产业基地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
449140279.822408217.542408217.54
利用基地项目产业转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型升级
5深加工及智能升级产业化22412132.369075332.168352932.16
项目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
612857198.2710995108.2710995108.27
项目
合计197564276.6934079245.3029267317.45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总投入人民币
197564276.69元,其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34079245.3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
民币29267317.45元,均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4331490.21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4344782.26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29689.61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29689.61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1审计及验资费用501886.79501886.79
2律师费用367924.53367924.53
3股份登记费用59878.2959878.29
合计929689.61929689.61综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0197007.06元。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0197007.0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研铂业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研铂业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雅慧别舒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