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全面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全部资料,并提出了以下意见:
公司对《空港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空港股份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洲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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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张小军
周清杰
吕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