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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当家:好当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2 查看全文

好当家 --%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公司章

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或经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

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

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聘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合适的新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列入候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聘任新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

出新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在聘请新的董事、监事人员前一至两个月,通过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新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2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高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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