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4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的控股
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科”)拟向无锡国联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无锡惠联绿色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生态”)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434.50万元。
* 受让方国联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交易已取得公司国有出资企业国联集团经济行为批复,并履行了相关评估备案程序。
* 公司不存在为绿色生态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同时,受让方国联实业将会同标的公司绿色生态一并清偿公司及国联环科的全部经营性借款。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和已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风险提示: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本次交易还需履行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目前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能源与电力设备、新能源等公司优势产业,集中资源增强竞争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拟向国联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联环科拟与国联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434.50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持有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7071】号),绿色生态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93.5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434.50 万元,增值 40.96 万元,增值率为 0.31%。经国联环科与国联实业协商一致,
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和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对价为人民币
13434.5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3434.50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价值 13393.54万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0.31%
的溢价情况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国联实业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向国联环科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分期付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于 2026 年 9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环科转让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已经国联集团及受让方国联实业审议通过,并取得公司国有出资企
业国联集团经济行为批复,并履行了相关评估备案程序。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和已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份额 (万元)
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生态 100%股权 13434.5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1320200135908737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1992/05/28
注册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 许可
注册资本 7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国联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关联交易。国联实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交易履约能力。
关联人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关联人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73117.51 2080316.90
负债总额 1005375.88 976339.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79789.99 879935.93
营业收入 296126.12 282108.04
营业利润 52162.26 71121.93
净利润 51354.32 70101.2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持有的绿色生态 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2004466W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是 □否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
√是 □否表范围变更
担保:□是 √否 □不适用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9/08/27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 88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 88
法定代表人 陈敏
注册资本 836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太湖蓝藻处置项目运营和管理
所属行业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60万人民币 1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360万人民币 100%
(3)其他信息
标的公司绿色生态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00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无锡华夏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是 √否机构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401.94 63407.73
负债总额 45008.41 51319.69
净资产 13393.53 12088.04
营业收入 4039.95 3734.72
净利润 1305.50 1693.74
除本次交易外,标的最近 12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本次股权转让同时,国联实业将会同标的公司绿色生态一并清偿对公司及国联环科的全部经营性借款本息合计 4.28亿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格为 13434.5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3434.50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2/31
采用评估 /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 13434.50 (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 0.31 %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具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国联实业以现金方式受让绿色生态 100%股权。依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持有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7071】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绿色生态净资产评估值为 13434.50 万元。双方依据该评估结论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434.50万元。
(3)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绿色生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下,绿色生态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8401.9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8442.90 万元,增值 40.96 万元,增值率为 0.0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5008.40万元,评估价值为 45008.40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93.5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3434.50 万元,增值 40.96 万元,增值率为 0.31%。
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情况下,在企业持续经营等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绿色生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420.00 万元,评估增值 26.47 万元,增值率 0.20%。评估机构认为,考虑到后期藻泥处置量存在可能会下降等不确定因素,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经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 13434.50 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绿色生态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3434.50万元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434.5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
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与评估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标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转让,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8360 万元,实缴出资额 836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三)转让价格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7071】号的《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持有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13434.50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13434.50万元。
(四)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乙方付款之日为标的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2、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出具符合要求的收据。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协议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持有主
体的权利交接(公司印章证照等)。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于本协议签署后 10个工作日内或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期间内办理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转让于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日完成。
(五)税费承担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费。
(六)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1、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如需),甲、乙双方应共同
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2、自交割日起,甲方不再对标的股权享有和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乙方对标
的股权享有和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自交割日起,交割日前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公司权益附随于标的股权转让亦归乙方所有。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的公司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即应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对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足额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2、如因不可抗力或因主管机构不予审批登记等非可归因于各方自身的原因所导致
的本协议约定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人国联实业向上市公司子公司国联环科支付款项,经调研,公司董事会认为国联实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能够保障。本次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已做出了适当的协议安排,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了具体约定。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主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能源与电力设备、新能源等公司优势产业,集中资源并增强竞争力。出售绿色生态对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相应指标的影响分别约为 0.44%、2.43%、1.27%,占比较低,出售该项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次交易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标的公司绿色生态是华光环能体系内唯一从事太湖蓝藻处置的主体,交易完成后,绿色生态将独立运营,不会新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体系内不再有蓝藻处置业务,不会新增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股权转让同时,国联实业将会同绿色生态一并清偿对公司及国联环科的全部经营性借款本息合计 4.28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绿色生态的股权,绿色生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本次交易还需履行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目前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 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了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受让方国联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出售该项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次交易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安静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环科转让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安静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交易已取得公司国有出资企业国联集团经济行为批复,并履行了相关评估备案程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披露前 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国联实业及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存在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在《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4)以及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除本次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国联实业及控股股东国联集团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