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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475证券简称:华光环能公告编号:临2025-06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经审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面修订或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3《内部控制制度》共9项制度,同时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共3项制度。其中,《关联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周建伟先生因岗位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唐琳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唐琳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城南路3号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用地面积为44734.5㎡,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由华光环能向项目公司华光科创增资13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

2/3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已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分红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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