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1/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3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6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9
议案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7
议案四: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8
议案五: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40
议案六: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2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43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4
议案九: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51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53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54
议案十二: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58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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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1日13点30分
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16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主持:董事长蒋志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蒋志坚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陈晓平、耿成轩、李激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唐琳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唐琳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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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唐琳
9、《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唐琳
10、《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11、《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唐琳
12、《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七、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
董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宣读并审议议案;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7、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10、董事长宣读股东会决议;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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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13、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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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将进行表决的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现场会议监票规定
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董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董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推举产生。
计票人的职责为:
1、负责表决票的发放和收集;
2、负责核对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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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算并统计表决议案的得票数。
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聘请的律师与计票人和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现场会议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会采取全部议案宣布完毕后统一表决的方式,全部议案列于表决票内。
2、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权的权重由该股东所持股份占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决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股东或代理人应在每张表决票的签名栏内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3、统计和表决办法
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即就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后由计票人收集、统计表决票数。
四、表决结果的宣读
计票人统计好现场表决票数后,监票人宣读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并汇总后宣读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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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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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2025年,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经营压力提升,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实
现营业收入91.39亿元,较去年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亿元,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一)公司年度重点开展的工作
1、主营业务发展
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提升规模,加速国际市场开发:2025年,公司装备制造营业收入实现超 30%增长。年内,公司签订了抚顺高新热电 3x280t/h 高温高压煤粉炉及脱硝、广西心连心化学 2x335t/h 高温高压煤粉炉、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
3x35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山东国禹热电 2x240t/h高温高压流化床等订单,高效节能
炉销售持续增长。同时,作为对国内市场的有效补充,公司持续布局海外市场,海外订单金额及销售额不断提升。2025年以来,公司海外业务"设备+运维"一体化服务取得突破:成功签约印尼齐力氧化铝有限公司 4台 22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配套提供为期半年的运维技术培训(覆盖40名当地技术人员)。同时,海外高端市场渠道建设取得成效,与中国电建、东方电气、国机集团、哈电国际等龙头企业深化协同,与海外项目地标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伊拉克 2*9E 级燃机余热炉、哈萨克斯坦 240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柬埔寨 9F级燃机余热炉、津巴布韦 200t/h 、
140t/h流化床等标杆订单。2025 年,公司海外订单炉型覆盖燃机余热炉、流化床、煤粉炉、固废炉、生物质炉及技改及备件供应等,产品种类丰富,外销地区涵盖亚洲、非洲等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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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公司获得了中国机械500强、2025年度机械工业大型重点骨干企
业、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无锡市现代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荣誉。
热电运营稳健经营,夯实利润基础: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热电联产项目装机量近 1.3GW,其中燃煤热电联产装机量 180MW,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量 1.1GW。
公司热电联产版图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作为无锡地区的热电运营龙头,在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占有率超70%。此外,公司不断提高自建电厂宁高燃机投产后的产能爬坡,并推动汕头益鑫项目的投产运营。目前,公司供热管网总长度超600公里,构筑起全国范围内坚实且庞大的热电业务集群。2025年,公司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914.77万吨,工业集中供热量在 A股上市公司排名前 3。
公司不断加强热电智慧化建设,旗下惠联垃圾热电《“智慧联”大模型职能助手》案例在 2025年环卫科技网环卫行业评选中,荣获“AI+环卫”应用典型案例;旗下无锡蓝天获全国燃气发电 180MW“E”级供热机组 AAAA机组,为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 9E机组,并获江苏省火电机组能效对标“标杆机组”称号。
固废处置持续高标准运营:2025年公司垃圾处置量96.27万吨,收运垃圾10.65万吨,焚烧发电量29701.76万千瓦时。餐厨垃圾处置方面,通过一、二期项目联合投运,处理餐厨易腐垃圾14.52万吨,大气污染物各指标均低于排放标准,并通过餐厨垃圾提油,开展资源化利用,2025年,提油产出8183吨,较去年同期增长超60%,实现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5985万元。污泥处置方面,2025年完成污泥处置82.62万吨,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小幅提升,通过“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污泥处理
18.31万吨,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蛋白浓缩液9000余吨,资源化利用实现大幅提升。
公司下属污泥处置专业子公司国联环科继续蝉联获得E20环境平台“污泥处理领域领先企业、污泥投资运营服务年度领跑企业”荣誉称号。
工程业务承压,加快数智化建设谋求创新转型:2025年,在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下,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一方面在环保工程方面巩固根基,同时持续开拓设计勘察、城市更新等业务。年内开发实施了靖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江阴市华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无锡市主城
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EPC 总承包等标杆项目。同时,公司市政环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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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业务注重数字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年内建成"AI小昕"智能助手,完成 AI招投标信息分析及市场 seek系统、供应商管理及采购历史库模块等数字开发工作。持续优化完善“订单经营系统”、“佐证权责系统”。在业务数字化方面,完成协同设计管理系统升级(中望 CAD 深度集成)、工程总承包管理系统升级开发工作。初步建成基于人工智能的管道检测视频判读系统、AI高程技术测量报告生成系统,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 BIM、方案汇报、效果图生成的结合,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2、持续加快双碳建设
(1)持续加大对新能源布局
公司控股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光伏开发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专业的光伏发电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截至年末,中设国联开发运营有山东肥城一期王瓜店 100MWp、江西景德镇乐平 60MWp、江苏连云港云台 50MWp、江西瑞
金 30MWp等 45个光伏项目,装机量近 430MWp。2025年内,中设国联实现了山东肥城一期王瓜店 100MWp项目的完工投运。全年中设国联实现光伏发电 3.62亿千瓦时,收入超2.9亿元。
(2)加强碳排放权管理,完善双碳布局公司下属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热电企业有7家,分别为惠联热电、友联热电、濮院热电、徐联热电、无锡蓝天、南京燃机、宁高燃机。2025年,公司碳排放及盈余情况如下:
2025年(万吨)
年核定碳排放配额约318.51万吨
2025实际排放量310.65万吨
2025年碳权盈余约7.86万吨
2025年出售碳权(万吨)2.75万吨
2025年出售碳权(万元,含税)165.18万元另外,公司成立的华光碳中和作为集团整体“双碳”战略的谋划和承接平台,牵头的 CCUS项目已在自有电厂中试成功,离子液吸收剂表现出优异的捕集性能,CO?捕集效率、吸收剂循环使用稳定性等核心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证明该技术在工业化应用中的可行性。华光碳中和联合清华大学,研发了碳管理综合数字平台,同时积极探索布局碳资产开发项目,开展了碳咨询、碳足迹核算、生物质 CCER等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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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业务,“双碳”绿色业务种类不断丰富。
(3)工业绿色微电网试验
公司微电网项目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微电网科研示范项目,以华光环能为牵头单位,十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实现光伏、风电、工业余热余压、氢能等一体化开发运行和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进工业用能高效化、绿色化。2025年,公司工业绿色微电网示范项目已全面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系统部署了7类分布式发电及4类新型储能设备,并完成了单体调试与系统联调。项目取得一系列关键成果:建成涵盖 4种典型场景的构网形态,协同研制 2MW 微网能源交换机,实现分布式能源渗透率超 60%;储能输出规模 22.5MWh以上,配套千标方级规模化电解水制氢系统。同时,公司牵头联合体单位申报9项发明专利,制定《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标准,形成重要技术储备。通过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的突破及标准体系建设,核算光伏、储能等多重收益,分析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与企业绿色用能水平,为行业政策制定与规模化应用提供实践支撑,进而打造面向工业企业和园区的工业绿色微电网样板工程。
2026年,华光环能将聚焦于微电网项目的深度运营与市场推广,紧抓政策支持
与市场机遇,重点面向工业园区、数据中心、港口物流等领域拓展。公司将着力打造多类型分布式电源、储能与负荷协同互动的示范体系,突出综合运行效果。同时,通过构建“可视化数据+场景化体验”的运营模式,并积极对接各级政策资源与专项资金支持,为项目规模化发展与可持续运营奠定基础。
(4)低碳绿能新产品新技术持续突破
在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方面: 公司已具备 500Nm3/h 以下、500-1000Nm3/h,
1000-2000Nm3/h,多个系列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的批量化生产交付能力,并已建设
完成首期 500MW 规模的制氢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2025年,公司对电解槽产品不断开展性能提升,包括密封改进、紧固流程优化,进一步提升运行效率,降低电解槽能耗,另外,通过采取接地、支撑优化等方式,防止后期电化学腐蚀等现象,进一步提升电解槽的安全可靠性。目前,公司已完成首批中能建松原项目大标方电解槽的测试和交付工作,该项目的投产和顺利投运,对公司氢能业务市场口碑将起到里程碑作用。
11/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在火电灵活性改造方面:2025年,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围绕“提升锅炉负荷调节能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生物质掺烧技术落地”核心目标,以公司惠联 170t/h煤粉炉改造为示范载体,系统推进技术研发、设备改造、工况调试与市场推广工作,完成了纯煤工况和生物质掺烧工况第三方测试,实现30%-100%负荷调节及压火功能,实现 NOx 排放浓度检测值较改造前下降超 40%。该技术及产品计划在 2026 年实现订单落地。
CCUS碳捕集方面:2025年,公司完成了旗下燃煤电厂烟气 CO?捕集中试装置的建设安装,该中试装置聚焦离子液吸收剂的工业化应用性能测试,通过系列试验流程,验证了离子液吸收剂在捕集 CO?过程中的高效性和稳定性。试验结果显示,离子液吸收剂表现出优异的捕集性能,CO?捕集效率、吸收剂循环使用稳定性等核心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充分证明了技术在工业化应用中的可行性。项目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为后续技术优化和商业化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同能源管理切入数据中心节能业务:由公司主投与合作伙伴世界500强的江
森自控设立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覆盖公共建筑、智慧医院、数据中心、微电子与半导体工厂、生物医药企业以及区域能源
供应系统等多个高标准、严要求的行业领域,为数据中心、智慧医疗、公共建筑、工业制造等各领域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碳中和解决方案。2025年以来,国联绿色科技成功签约了字节跳动华东数据中心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精
馏副产蒸汽压缩提质综合节能项目、马来西亚 SPEED AI PARK 项目(一期)等标杆项目。业务精准锚定 AI算力激增带来的散热需求和全球低碳转型下对能效标准的要求,将数据中心市场作为战略增长极,自主研发了蒸发冷一体机,产品集成了高效蒸发冷却技术,有效降低数据中心能耗,为客户显著降低 PUE 值与总体运营成本,年内累计签约数据中心类项目合同金额超7亿元。
3、持续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直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2025年全年申请专利116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全年授权专利114项,其中发明
12/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专利23项。
装备制造板块,2025年新增授权专利29件,其中5件发明专利。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性能提升等研发项目均有一定进展,其中“煤粉预热燃烧技术”获得第三届江苏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大赛第二赛区决赛优秀奖。
市政工程板块,公司下属华昕设计集团持续稳定推进科技研发工作,全年获得专利授权38项,其中发明9项;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2项。2025年,华昕设计集团持续加强数智化建设,完成协同设计管理系统升级、工程总承包管理系统升级开发。
初步建成基于人工智能的管道检测视频判读系统、AI高程技术测量报告生成系统。
市政交通院、城市更新研究院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 BIM、方案汇报、效果图生成的结合,提高工作成效。
在热电运营方面,持续加强建设智慧热网系统:(1)开发数字孪生系统。综合运用无人机倾斜摄影、BIM 建模技术、摄影模型修复型融合软件,实现实景三维纹理建模、第三人称漫游、故障模拟动画以及管道流向展示等多样化功能。(2)打造智慧工地系统。借助无人机航拍以及智能监测设备,打造了具备项目人员管理、环境监测、人员考勤以及无人机拍摄等功能的智慧工地系统,有效规范现场安全行为。
(3)搭建“水电汽”一体化能源监控平台。基于 DCS系统数据完成接口传输与汇总,构建集水、电、汽监控于一体的能源监控“一张图”。(4)实施智慧互联型多汽源混供运行调度优化项目。通过对混供区域的负荷分配进行优化,保障管网运行的安全性与经济性。通过实施这一项目为热网混供运行提供定量分析和科学决策,保障供热安全与经济双目标的实现。
环保运营方面,2025年,公司下属污泥处置子公司国联环科新增申请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新增授权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2025年,针对“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技术路线,开展了脱水污泥(含水率60%)直接焚烧技术研发,于2025年12月顺利完成新技术路线的168小时试运行,系统整体运行稳定,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同类污泥焚烧项目的设计与运行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和实践经验。针对“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技术+资源化利用”路线,经连续三年监测结果显示,经碱性热水解处理的多肽浓缩液中重金属 Cd、Hg、Pb、Cr含量降低 70%-100%,As含量降低 36%-100%,符合《中华人民
13/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831-2021 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连续三年多点定位田间试验表明,施用多肽浓缩液可显著提高设施番茄、葡萄、玉米产量,土壤重金属含量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5618—2018》中风险值;番茄和葡萄果实以及玉米籽粒无重金属累积,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25》中限量标准;土壤和作物中抗生素、抗性基因、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等新型污染物均无富集迁移。“污泥水解多肽浓缩液的安全性评价”经科技成果评价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中科评字【2025】第11850号)。
二、2025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2025年内,董事会增设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7届次及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5、《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4/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7、《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13、《关于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6、《关于2025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7、《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8、《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9、《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1、《关于2025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23、《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24、《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5、《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6、《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27、《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29、《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重大治理制度的议案》
3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5/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3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3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
2025年5月20日召开员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级管
2025年5月23日召开理人员剩余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25年7月30日召开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案》
2025年8月28日召开3、《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召开
4、《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
5、《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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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4次定
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71份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保障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根据“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逐步落地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内容。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挑战和压力,公司攻坚克难,保持战略定力,持续聚焦能源、环保两大领域,在新能源产品及运营的转型布局、海外市场开拓、市值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有效成果。
2026年,迈入十五五阶段,公司将通过“一核、双驱、三战役”的行动纲领:以
价值创造为“核心”,通过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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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产业投资+产业经营”双轮驱动,通过投资布局新兴产业与深化现有产业运营相结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规模扩张;坚持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巩固产业优势、打造
第二曲线、实施海外战略”的三条战略主线,构建梯队化、协同化的业务发展新格局。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运营,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体系为保障,以经营目标为导向,把握国家双碳政策下的产业变革机遇,致力取得更新、更好的成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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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晓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我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期满。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晓平,男,1967年生,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担任全国电力行业 CFB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会委员。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任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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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义务,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是否连续本年应参以通讯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加董事会方式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议陈晓平71600否1
2、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我是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主要成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依据相关议事规则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年报审计、高管聘任、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我事前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姓出席战出席本年应出席本年应参本年应出席薪本年应名略与审计参加薪提名加战略与参加审酬与考参加提
ESG ESG委 委员 酬与考 委员委员 计委员 核委员 名委员员会次会次核委员会次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数会次数数陈晓平11552211
20/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为2次,实际现场出席的次数为2次。我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解与评价。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与资本运作的进展,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报告期内,我前往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开展走访调研,与装备事业部的技术人员就火电灵活性改造的煤粉预热技术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我详细了解了该技术的改造原理及研发进展,此项技术契合公司清洁能源的发展方向,期望公司能够持续推进研发工作,加快步伐,让该技术早日实现市场化应用。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充分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1/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鉴于国联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
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开展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未出现更换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其薪酬情况符合各自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5、提名、任免董事
22/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到期,公司股东方提名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
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一致同意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毛军华先生、徐辉先生、周建伟先生、朱俊中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建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缘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聘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周建伟先生因岗位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周建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剩余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年考核期内,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董事、高管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等级。上述6名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任期综合考核结果等级均为良好等级,满足剩余20%股份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三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5
23/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年5月20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及高管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根据考核结果,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激励对象任期考核结果均达到良好等级,该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9238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晓平
2026年5月21日
24/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耿成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我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期满。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
耿成轩:女,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系主任。
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
会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航空工业产学研用管理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徐工机械、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5/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是否连续本年应参以通讯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加董事会方式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议耿成轩71600否1
2、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我是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依据相关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年报审计、高管考核、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我事前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姓本年应参本年应参出席审计出席薪酬本年应参出席提名加薪酬与加审计委委员会次与考核委加提名委名委员考核委员员会次数数员会次数员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耿成轩552211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6/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度我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为2次,实际现场出席的次数为2次。我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解与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表等,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进行讨论,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它相关工作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与资本运作的进展,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我认真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分析,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充分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7/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鉴于国联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
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开展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未出现更换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其薪酬情况符合各自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5、提名、任免董事
28/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到期,公司股东方提名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
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一致同意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毛军华先生、徐辉先生、周建伟先生、朱俊中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建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缘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聘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周建伟先生因岗位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周建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剩余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年考核期内,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董事、高管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等级。上述6名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任期综合考核结果等级均为良好等级,满足剩余20%股份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三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5
29/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年5月20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及高管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根据考核结果,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激励对象任期考核结果均达到良好等级,该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9238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成轩
2026年5月21日
30/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我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期满。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激:女,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全国水再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
员、中国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院校工程应用技术教师大
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给水排水》编委会委员、《环境工程》编委
会委员、《给水排水》编委会委员、江苏省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城市规划研究会韧性城市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兼任无锡市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光环能独立董事、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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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是否连续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姓名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加董事会出席方式参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的次数次数次数加次数议李激71600否2
2、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是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依据相关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高管聘任、高管考核、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我事前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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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姓本年应参出席战略本年应参加出席薪酬本年应参出席提名名加战略与
ESG 与ESG委 薪酬与考核 与考核委 加提名委 委员会次委员员会次数委员会次数员会次数员会次数数会次数李激112211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为2次,实际现场出席的次数为2次。我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解与评价。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与资本运作的进展,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报告期内,我与国联环科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了多次沟通交流,深入剖析国内外行业形势;对蓝藻泥和餐厨垃圾发酵沼渣制备生物炭的关键技术的可行性展开了探索研讨;就城市污泥热解制备功能生物炭成套技术进行了深度交流;对国联环科管理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答。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充分的知情权,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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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鉴于国联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
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开展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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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制度规定,其薪酬情况符合各自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4、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到期,公司股东方提名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
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一致同意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毛军华先生、徐辉先生、周建伟先生、朱俊中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建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缘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聘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周建伟先生因岗位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周建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唐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我们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剩余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年考核期内,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董事、高管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等级。上述6名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任期综合考核结果等级均为良好等级,满足剩余20%股份解除限售条件。
35/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根据《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三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及高管激励对象2020年股权激励对应的任期已届满。根据考核结果,董事长蒋志坚等6名激励对象任期考核结果均达到良好等级,该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9238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激
2026年5月21日
36/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三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9亿元,利润总额7.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3.88亿元。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为272.70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3亿元;负债总额167.3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02.2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5.65亿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4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15.8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亿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唐琳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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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本预算报告遵循谨慎性原则,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综合2026年宏观经济预期与企业发展预期,及目前生产经营计划、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6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单位:亿元
财务预算指标2026年预算数2025年实际数增长变动(%)
营业收入9591.393.95
利润总额107.3136.80
三、完成2026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持续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控,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降低费用;
2、严格全面预算的执行力度,保证预算、计划的严肃性;
3、公司经营管理者加强自身的经营运行分析力度,加强预算管理过程的控制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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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加强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预算执行、资金运行情况监督等方面工作,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唐琳
2026年5月21日
39/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五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0244186.40元。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7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6493669.75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9559657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即以94597467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
结合本次年度现金分红,2025年度公司拟共计实施现金分红331091137.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4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2.62亿元,2025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3.94亿元,公司现金流可妥善覆盖并支持本次年度现金分红。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回报,公司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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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具体条件如下:
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2026年上半年或前三季度持续盈利;(2)现
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范
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41/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六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请予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42/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结果,拟对2025年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支付年度报酬总额378.94万元(税前)。
具体薪酬如下:
截至目前2025年税前报酬序号姓名职务
是否在任总额(万元)
1蒋志坚董事长是145.19
2缪强董事、总经理是130.72
3陈锡军职工董事是73.03
4陈晓平独立董事是10
5耿成轩独立董事是10
6李激独立董事是10
合计//378.94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已由2021年
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依照该标准执行。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43/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预计金额与关联交易内2025年预计实际发生金实际发生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容金额额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远程电缆采购货物30002908.04
原材料小计30002908.04
国联集团工程20001725.57向关联人销售
国联新城工程20001483.15
产品、商品
小计40003208.72
无锡外服劳务用工20002215.30接受关联人提
利港发电焚烧费40003168.83供的服务
小计60005384.13
合计1300011500.89
二、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本年年初本次预计至披露日金额与上
2026占同类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内与关联人上年实际年实际发关联人年预计业务比业务比别容累计已发发生金额生金额差
金额例(%)例(%)生的交易异较大的金额原因
向关联人购远程电缆采购货物50000.561622908.040.34需求增加
买原材料小计50001622908.04远程电缆及其下新增工程
工程服务100004.9671.42向关联人销属子企业
售产品、商品国联物业工程服务6000.30新增工程
锡山环保污泥处置30009.79630.782679.329.12
44/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小计13600702.202679.32
利港发电及其下焚烧费、运
360051.431069.033168.8352.96
属子企业杂费等无锡人才集团及
劳务用工等3600100.00776.662775.25100.00其下属子企业接受关联人国联物业及其下
提供的服务物业管理等1700100.00326590.62100.00需求增加属子企业无锡数据集团及网络安全服
600100.00222.1277.22100.00
其下属子企业务等
小计95002393.816611.92
合计281003258.0112199.28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赵俊
4、注册资本:71814.6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
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远程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二)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235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朱建刚
4、注册资本:251900.00万元
45/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
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副董事长。
(三)无锡市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顾春新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企业污水代运行管理;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水利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维护;给排水及水环境工程的施工、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水、大气、土壤检测;管道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施设备租赁(不包含融资性租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安装
及维修;再生水处理、运营;污泥处理;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治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李激女士为锡山环保董事。
(四)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人民中路97-16层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6/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法定代表人:周晓平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6、关联关系:国联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五)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红星大都汇东侧8号楼(无锡人才金融港)5
楼503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朱文波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装卸搬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园区
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建筑物清
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法
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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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人才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六)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经开区清舒道60号海归小镇12号楼三楼310-312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琦
4、注册资本:69205.16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征信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数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七)关联方202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远程电缆3067587359.301167059047.344443668033.8820098207.65
利港发电5975975906.664580334671.756508138688.65710507165.82
锡山环保14065059211.126652895864.86337856798.6178838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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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物业69905043.2954124591.6577601185.054127702.36
无锡人才集团313104910.55168575163.90442605612.292529574.59
无锡数据集团866303859.52474144360.61253818509.23-52832939.8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2026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50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
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2、2026年度向远程电缆及其下属子企业提供工程 EPC服务预计 10000万元,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远程电缆提供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2026年度向锡山环保污泥处置服务预计3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
环科向锡山环保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4、2026年度向国联物业提供工程 EPC服务预计 6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昕设计向国联物业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
5、2026年度向利港发电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污泥焚烧服务、运杂费预计36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力物资向利港发电下属子企业支付海运费、中转装卸费等。
6、2026年度向无锡人才集团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劳务用工相关服务预计36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无锡人才集团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劳务、培训、档案、人才公寓等服务。
7、2026年度向国联物业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预计1700万元,系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国联物业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物业管理、水电等服务。
49/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8、2026年度向无锡数据集团采购网络安全服务预计6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
司向无锡数据集团采购网络安全服务、智能章等服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请其余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唐琳
2026年5月21日
50/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九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
96.43亿元,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金额如下:
机构名称授信总额(亿元)期限授信品种担保方式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3.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农业银行无锡分行6.78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6.1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3.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3.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2.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浦发银行无锡分行11.05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2.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3.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6.5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7.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北京银行无锡分行15.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平安银行无锡分行5.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4.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中国邮储银行无锡分行6.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浙商银行无锡分行5.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广发银行无锡分行2.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1.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民生银行无锡分行5.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小计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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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唐琳
2026年5月21日
52/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2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覆盖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期限:1年。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53/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继续与国联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贷服务。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国联财务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
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4/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2024年度/2024年12月31
指标日日
营业收入8653.339698.91
净利润4421.135805.14
资产总额705954.82741597.52
所有者权益123196.36122775.23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议。
9、股东结构: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50.00%
2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30.00%
3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0.00%
4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务的董事。
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1、2025年,国联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2025年度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金额预计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8300.72万元(其中保证金为12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87.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
票余额为2842.0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3358.68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463.18万元;本期向国联财务支付的手续
费为26.54万元。
2026年,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预计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
币10亿元,在国联财务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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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贷款余额。
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
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国联财务拟给予公司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
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1、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结余资金,国联财务保证按照公司及成员企业
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国联财务承诺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
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联财务免予收取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国联财务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国联财务金融服务前,公司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
国联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320C001191 号),认
56/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国联财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请其余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唐琳
2026年5月21日
57/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二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债权融资渠道,持续补充资金,优化债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公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以实际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出资或基金出资等合法合规的用途(以实际为准)。
发行计划具体如下:
(一)发行主体: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单一品种或多品种;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
权出资、基金出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上市(挂牌)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满足债券上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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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的申请;
(九)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
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59/60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薪酬的管理规定,并明确制度的生效时间,现对该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贴制度,按年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津贴制度,按年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会审议决定;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津贴;放津贴;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
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外部或酬。
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过后生效。通过后生效,生效日期追溯自2026年1月1日起算。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舒婷婷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