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证券简称:华光环能公告编号:临2025-01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
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
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2022年5月13日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国联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现已到期。
-1-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贷服务。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
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务
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
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
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2-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9698.9113341.67
净利润5805.148609.65
资产总额741597.52670268.81
所有者权益122775.23124970.10
9、股东结构: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50.00%
2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30.00%
3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0.00%
4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1、2024年,国联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
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3-且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贷款余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国联财务拟给予公司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及成员企业实现交
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
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
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3、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
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限额及服务价格
1、交易限额
(1)结算资金存款余额: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贷款余额。
(2)经综合考虑甲方及成员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
实际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乙方拟给予甲方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4-业务。综合授信的使用应符合外部监管政策、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服务价格
(1)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成员企业指
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
费率水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
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成员企业,甲方及成员企业有权中止、终止乙方的服务。
2、乙方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乙方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
要求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集团董事会的承诺和解决乙方支付困
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3、甲方及成员企业使用综合授信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内外部制度规定的风险缓释措施。
(四)协议的生效
经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5-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有效期:叁年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320C000465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次交易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
1、国联财务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交易公司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
-6-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
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国联财务签署的
《金融服务协议》就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
及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符合上市公司风险控制、规范管理的要求。
5、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320C000465号)。报告客观、公正的评估了国联财务的财务风险状况。
6、关于风险处置预案的制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事项及对应处置程序等内容。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综上,同意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7-八、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金额预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
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务
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
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
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及成员企业预计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
币10亿元,在国联财务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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