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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先华)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魏先华,男,1964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

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1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本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我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况。

2023年出席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其中:

姓名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股东其中:是否出席加董事会亲自出参加次数出席大会次数年度股东大会次数席

77603是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

2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提名委员会1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3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2023年1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八赞成的独

3第六次会议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立意见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第八届董事会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事前认可第八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赞成的独

第八届董事会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4月27日立意见第八次会议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

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赞成的独

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立意见

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

第十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赞成的独

2023年8月28日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第十次会议立意见的议案》4《公司关于向间接控

2023年10月17第八届董事会赞成的独

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

日第十一次会议立意见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安排,参加了2022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充分了解年报审计程序、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我通过参加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年报审计沟通会、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分享交流,探讨公司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同时,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深入公司一线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薪酬构成及发放情况,听取相关建议,对科技公司核心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提出自己的建议。

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

5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对于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

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年,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公

6司及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2023年,公司未新增高管人员。董事的提名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薪酬方面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薪

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高管人员的薪酬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机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经我们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会议召开前我们均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

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后续我也将继

续督促和监督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8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先华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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