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宏亮)
作为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内本人自2025年
1月1日至10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宏亮,男,197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MPACC 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投资者保护研究院院长,兼
1任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
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会计等方面研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阅
各项会议议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公司经营管理、外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3次。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相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并就关心的问题充分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积极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2行使表决权,以下是具体参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其中:
姓名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股东是否参加年度加董事会亲自出参加次数出席会次数股东会次数席张宏亮66300是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参加任职期间内召开的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本人充分发挥在财会领域的专业特长,在公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开展、公司成本控制与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
涉及关联交易,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交易实际与业务实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主持审计
委员会工作,审阅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监督公司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与公司高
管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公司业务与财务状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督导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在任职期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问询函中所涉及的事项,就公司交易对象的履约能力、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等与公司高管进行讨论,督促公司高管保证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并关注应收账款风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及其他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之前对审计计划、审计关键事项、审计重要性水平等进行关注并与审计人员展开讨论,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及时沟通重要的审计事项和有争议问题,在年报审计完成后,组织了由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现场审计负责人和公司高管参加的审计事项沟通会议,会议由本人主持召开,在会议中重点就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进行讨论,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团队认真分析业务实质,保证业务与会计处理的一致性,确保不出现会计差错和信
4息披露问题,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加大审计投入,提高审计意见的质量,切实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治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和重大事项,强化对高管团队和外部审计师的监督,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客观、公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专业判断、主动沟通、严格监督等方式,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治理中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本人严把财务报告质量关,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公司价值。
同时,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积极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结合市场信息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持续强化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等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运营和规范运作等工作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本人作为财会专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
5员,还将重点加强与其他独董、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
司年报审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等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始终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置于重要位置,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动态、发展规划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关键信息,并就相关议题充分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公司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与信息支持,确保其能够基于充分的依据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其充分发挥监督与指导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2项关联交易议案,主
要涉及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其实际
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办公场地租赁事项,以及公司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人认真评估其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的公平性,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股东
6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
2024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人对该所的履
7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原董事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4年12月16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在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完成了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董事会的方式认真履行了审议、监督职责,认为:新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82025年4月非独立董事马占红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蔡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
八届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提名9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组成人员,其
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选举董志宏先生、冯红旗先生、胡尔纲先生、蔡江东先生和徐义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凯先生、王定健先生、余湄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钟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人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方式认真履行了审议、监督职责,认为:新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92025年度任职期内,根据《湘邮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本人认真评估公司四位高管的履职情况并进行了评估打分。同时,在4月15日,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结构及兑现等内容符合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管理、薪酬管理等内容符合相关任期制和契约化制度的规定。另外,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在制度建设、三会运作、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专业的知识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经验,忠实地履行我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项提供了公正和客观的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宏亮
10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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