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余湄)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余湄,女,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主任。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资本市场与研究中心主任。自
2025年10月16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阅与充分研判,就审议事项开展沟通;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作出解释,保障履职所需信息充分。经审慎审议,本人对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1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其中:
姓名本年应参加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股东亲自出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参加次数出席会次数席余湄553011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
2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每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情况等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2025年任职期间召开本人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次数提名委员会11审计委员会11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确保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32026年3月,本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公司
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履行外部审计职责,以保障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股
东关注的问题与建议,并在后续履职中持续关注,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
会等会议的机会,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汇报;本人与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通过现场交流、通讯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工作,勤勉尽责,全力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开展履职交流,与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管理层会谈,听取公司整体运营情况汇报,了解2025年年报筹备进展,结合现场履职情况,提出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优化经营管理的相关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配
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针对本人所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答复为
4本人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与大力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在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相关会议的召集、表决等程序均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信息的充分了解。
另外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变更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5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
聘任刘明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原董事蔡江东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
于2025年11月18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原公司总裁张华女士因个人原因,于同日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
聘任褚艳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孟京京女士、姚琪先生、王林
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刘明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提名褚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褚艳女士为公司董事,完成了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选褚艳女士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褚艳女士作为公司总裁候选人,孟京京女士、姚琪先生、王林波先生作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刘明阳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
6提名以上同志分别担任相应职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是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证券交易等领域的知识更新,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学术研究专长,拓展国际视野与战略思维,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三是深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实践,助力董事会
7决策与高效运行;四是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与透明度不断提升,努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湄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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