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二年十月
1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目录....................................................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6
2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
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
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3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
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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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文彬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宣布会议开始,到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自我介绍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现场会议结束
十、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及计票、监票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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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包头投资建设的 40GW单晶硅项目目
前投产进度较快,项目效益逐步体现。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单晶硅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单晶硅的产能规模,公司拟设立新的全资孙公司双良晶硅新材(包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法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在包头投资建设年产 50GW单晶硅拉晶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在包头地区继续扩大公司单晶硅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生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晶硅新材(包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法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100%主营业务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
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双良晶硅新材(包头)有限公司,是作为公司拟扩产 50GW 单晶硅拉晶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将推动公司进一步扩大光伏单晶硅产能、做强单晶硅环节。本次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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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尚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资孙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新设公司是继公司之前的单晶硅项目(一期、二期共 40GW)后继续扩产
大尺寸单晶硅,不涉及新的光伏技术和新的行业。本次新设公司并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的结果和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会存在资金、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压力,可能会面临国家和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激烈等风险。
(2)项目风险:新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是 50GW 大尺寸单晶硅拉晶项目,该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土地、厂房建设、设备入厂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项目实施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也会存在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资金风险:硅片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目前已在包头开展建设大尺寸单晶硅
片业务(一期、二期共 40GW)和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一期 5GW),此次单晶硅拉晶扩产将会进一步加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
(4)审批风险:本次拟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未来拟开展的项目也
需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设立新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及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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