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4.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出席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4月3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了《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9:00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
湖南路72号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1361933
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01%。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092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914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4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3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7454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76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
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4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65868799.94347297380.0518661000.0048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57048599.93717285380.05171555020.0112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55968599.93647396380.05251552020.0111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56858599.93707267380.05161592020.0114
5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65648599.94326428380.04561552020.011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38834731299.79496428380.16511552020.0400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6.1《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44728599.92848465380.06011607020.01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8813811299.74118465380.21751607020.0414
6.2《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39908599.92508907380.06321647020.0118
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38808991299.72878907380.22881647020.0425
7.《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
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7625299.47667577380.43021638020.0932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53638599.93477307380.05191874020.01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38822721299.76407307380.18771874020.04839.《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7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245299.45187747380.43991906020.10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245299.45187747380.43991906020.108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17521205299.49707733380.43911124020.06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05299.49707733380.43911124020.0639
8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本次购买资产情况——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725299.49427746380.43981159020.06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725299.49427746380.43981159020.066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本次购买资产情况——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365299.49797722380.43851119020.0636
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365299.49797722380.43851119020.063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本次购买资产情况——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15299.49597749380.4400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15299.49597749380.4400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0.5《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种类和面值》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815299.48917749380.44001247020.07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815299.48917749380.44001247020.070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6《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15299.49707737380.43931119020.0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15299.49707737380.4393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11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7《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45299.49727752380.44021101020.06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45299.49727752380.44021101020.062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8《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价格》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15299.49707729380.43891127020.0641
1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215299.49707729380.4389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9《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初始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145299.49667744380.43971119020.0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145299.49667744380.4397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310.10《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股份来源》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44380.4397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44380.4397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1《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债券期限》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25299.49597756380.44041119020.0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25299.49597756380.4404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14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2《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期限》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52380.44021119020.063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52380.44021119020.063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3《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及还本付息》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145299.49667744380.43971119020.0637
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145299.49667744380.4397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4《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44380.4397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65299.49627744380.4397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610.15《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数量》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45299.49557756380.4404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45299.49557756380.4404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6《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795299.49467764380.4409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795299.49467764380.4409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17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7《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提前回售》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575299.45368489380.48201131020.06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575299.45368489380.48201131020.06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8《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限售期安排》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465299.45308489380.48201142020.06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8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3465299.45308489380.48201142020.065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19《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25299.49597744380.43971131020.06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25299.49597744380.43971131020.06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0《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担保事项及评级事项》
19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05299.49537748380.44001139020.064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05299.49537748380.44001139020.064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1《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受托管理事项》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95299.49587744380.4397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995299.49587744380.4397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2《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875299.49517748380.44001142020.064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875299.49517748380.44001142020.064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3《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期间损益归属》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21115299.49657732380.4390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1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21115299.49657732380.4390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4《税费承担方式》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21125299.49657733380.43911132020.06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21125299.49657733380.43911132020.06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5《业绩承诺及补偿》
22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585299.48787877380.44731142020.064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585299.48787877380.44731142020.064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6《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85299.49637735380.4392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1085299.49637735380.4392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3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7《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125299.43978731380.4958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125299.43978731380.4958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8《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种类和面值》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45299.44048711380.49461142020.06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4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45299.44048711380.49461142020.065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9《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65299.44118707380.4944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65299.44118707380.4944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规模和数量》
25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65299.44118715380.49491126020.06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65299.44118715380.49491126020.064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价格》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945299.43878750380.49691133020.06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945299.43878750380.49691133020.06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26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股份来源》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165299.44008735380.49601126020.06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165299.44008735380.49601126020.064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3《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债券期限》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55299.44058726380.49551126020.06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55299.44058726380.49551126020.0640
27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4《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期限》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085299.43958735380.49601134020.06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085299.43958735380.49601134020.064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5《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发行利率及支付方式》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35299.44048727380.4955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8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35299.44048727380.4955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6《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515299.44198707380.49441119020.0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515299.44198707380.4944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数量》
29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15299.44088727380.49551119020.0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315299.44088727380.49551119020.063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8《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35299.44048727380.49551127020.06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235299.44048727380.49551127020.064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30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9《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提前回售》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95299.43448747380.49671211020.068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95299.43448747380.49671211020.068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95299.43448739380.49621219020.069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1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95299.43448739380.49621219020.069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限售期安排》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65299.43438747380.49671214020.06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65299.43438747380.49671214020.069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其他事项》
32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65299.43438747380.49671214020.06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0165299.43438747380.49671214020.069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3《决议有效期》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455299.48707818380.44391214020.06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9455299.48707818380.44391214020.069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3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1.《〈中国动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7085299.47367707380.43761562020.088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7085299.47367707380.43761562020.08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6885299.47247727380.43881562020.088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4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6885299.47247727380.43881562020.08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3.《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5385299.52076877380.39051562020.088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5385299.52076877380.39051562020.08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5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6885299.47247727380.43881562020.088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16885299.47247727380.43881562020.08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3125299.50797111380.40381554020.08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3125299.50797111380.40381554020.088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36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265299.49166885380.39092066020.117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265299.49166885380.39092066020.117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265299.49166885380.39092066020.1175
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7520265299.49166885380.39092066020.117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8.《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65299.44347735380.43922066020.1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65299.44347735380.43922066020.117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381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65299.44347735380.43922066020.1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65299.44347735380.43922066020.117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0.《关于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75299.44347737380.43932063020.11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75299.44347737380.43932063020.117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9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之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515299.44197729380.43892097020.11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515299.44197729380.43892097020.119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之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60868599.93996435380.04572023020.01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0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38829951299.78266435380.16532023020.05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75299.44347737380.43932063020.11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75299.44347737380.43932063020.117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140646168599.92947645380.05432283020.0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1同意反对弃权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38815251299.74487645380.19642283020.05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25299.44317522380.42712283020.12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7511725299.44317522380.42712283020.129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 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O 三研究所、
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七一九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6.《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表决权的比例(%)当选26.1《关于增补张140498227199.8243是鑫先生为公司
42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表决权的比例(%)当选董事的议案》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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