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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项目涉及之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第1页

目录

声明....................................................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5

二、评估目的...............................................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4

五、评估基准日..............................................15

六、评估依据...............................................15

七、评估方法...............................................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4

九、评估假设...............................................36

十、评估结论...............................................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5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5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52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第2页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申报

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第3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项目涉及之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4)第2243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中

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而涉及之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11月8日)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原则性意见的说明》(2024年11月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船柴油机有限

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要对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734809.96万元,评估价值为2397093.85万元,增值额为662283.89万元,增值率为38.18%;负债账面价值为零,评估值为零,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34809.96万元,评估价值为2397093.85万元,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5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项目涉及之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天兴评报字(2024)第2243号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而涉及之中船柴油机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概括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478P

法定代表人:余明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32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4年01月31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6页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工业集团的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3200000.003200000.00100.00%

合计3200000.003200000.00100.00%

(二)委托人概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概括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7109266097

法定代表人:李勇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13日

股本:截至评估基准日总股本2198942070股

核准日期:2024年01月16日

登记机关: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20室

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术服务;汽轮

机及零件、燃气轮机及零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术服务;蓄电池

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及其材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7页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并提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证券信息

上市日期:2004年07月14日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股票代码:600482

交易所及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3.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动力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56357817325.63%

2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5473100020.68%

3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97762454.54%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99800003.64%

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434358981.98%

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401481881.83%

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394047821.79%

8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387470141.76%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

9350770221.60%(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10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10083461.41%

合计142588666864.84%总股本2198942070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柴油机”或“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JEKCP9H

法定代表人:李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8页

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1楼

经营范围:制造内燃机及配件;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电动机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销售机械设备、

专用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装备、汽轮机及辅机、新能源原动设备、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金属结构、模具、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产品设计;专业设计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仪器仪表维修;机械

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变更状况

2022年2月24日,中国动力签署《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

中国动力出资设立中船柴油机,中船柴油机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中国动力持股100%。

2022年2月25日,中船柴油机完成工商登记。公司成立之初,股权结构及出

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

合计10000.000.00100%

2022年3月18日,中船柴油机收到中国动力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此次实缴后公司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9页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

2022年9月26日,中国动力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以股权及现金收购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中国动力全资子公司中船柴油机以自身股权作为对价向中国动力、中船工业集

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购买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发动机)100%股权、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柴重工)100%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柴重工)98.26%股

权、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100%股权,并以现金作为对价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持有河柴重

工1.74%股权。

2022年8月23日,中船柴油机与中国动力中国船舶、中船工业集团、中船

重工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中船柴油机购买上述主体持有的股权资产,其中包括中国动力持有的中船发动机100%股权、陕柴重工100%股权、河柴重工

98.26%股权,中国船舶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63.77%股权,中船工业集团持有中船

动力集团36.23%股权,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中国船舶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价由中船柴油机以自身股权及支付现金为对价的方式支付。

2022年9月23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股权及现金收购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的批复》(中船资发〔2022〕816号),同中船柴油机以自身股权及支付现金为对价,向中国动力、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购买中船发动机、陕柴重工、中船动力集团、河柴重工股权的整体方案。

2022年9月26日,中船柴油机的股东中国动力作出决定,同意中船柴油机新

增股东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中船柴油机增加注册资本290000万元。其中:

中国动力新增出资145557.9233万元,中国船舶新增出资94901.2079万元,中船工业集团新增出资49540.8688万元。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8日,中船发动机、河柴重工、陕柴重工、中船动力集团分别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0页

2022年10月8日,中船柴油机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船柴油机本次增资修订的《公司章程》,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船柴油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55557.9233155557.923351.8526%

2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94901.207994901.207931.6337%

3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9540.868849540.868816.5136%

合计300000.0000300000.0000100.0000%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柴油机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中:货币资金余额9128.47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中船柴油机对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船发动机有限

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日期均为2022年9月,持股比例全部为100%,投资成本及账面价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1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2022-09100%305911.70305911.70

2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2022-09100%757107.08757107.08

3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09100%167878.14167878.14

4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2022-09100%494784.57494784.57

合计1725681.491725681.4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净额1725681.491725681.49

4.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概况

中船柴油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动力业务进行整合的平台公司,公司无全职员工,未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

5.财务状况表及经营成果

(1)企业法人单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法人单体财务状况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1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2.12.312023.12.312024.8.31

流动资产10130.9117412.559128.47

非流动资产1725681.491725681.491725681.4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725681.491725681.491725681.4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使用权资产---

其他---

资产总计1735812.391743094.041734809.96

流动负债3822.55--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822.55--

净资产1731989.841743094.041734809.96法人单体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1-8月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2.1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0.5099.50-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45.17-88.78-12.72

资产减值损失---

加:投资收益-11131.755991.19

二、营业利润142.4811121.036003.9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42.4811121.036003.91

减:所得税费用35.6216.84-15.19

四、净利润106.8611104.196019.10

(2)合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合并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2页

项目名称2022.12.312023.12.312024.8.31

流动资产2683595.943299399.133893127.74

非流动资产1105711.971155692.551140801.2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8276.4336681.4940672.79

投资性房地产47110.7845798.3044945.77

固定资产729647.53729283.27720353.80

在建工程56017.1844477.3542141.20

无形资产148806.66150554.06147204.23

使用权资产1997.012318.662921.48

其他83856.39146579.42142561.94

资产总计3789307.914455091.685033928.94

流动负债1473875.071888369.262436181.77

非流动负债514993.51720224.29686109.88

负债总计1988868.592608593.553122291.65

净资产1800439.321846498.121911637.29

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1724018.871764820.871827461.71

少数股东权益76420.4581677.2684175.58合并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1-8月一、营业收入1367186.421787247.641505836.35

减:营业成本1162498.591512884.551261970.14

营业税金及附加12385.6716659.1811307.34

销售费用29583.6213934.958008.99

管理费用92086.95102983.8684391.44

研发费用99565.46135631.4090617.43

财务费用-10734.75-13977.41-12666.07

加:其他收益28404.5540412.3223130.75

投资收益5485.947572.566961.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88.111015.50-

信用减值损失3031.41723.69-2198.57

资产减值损失-26071.42-18195.08-12043.98

资产处置收益-72.33-48.34123.67

二、营业利润-5932.8750611.7778180.78

加:营业外收入2837.922499.266276.53

减:营业外支出566.016109.52287.90

三、利润总额-3660.9647001.5184169.41

减:所得税费用2915.302805.963744.80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3页

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1-8月四、净利润-6576.2544195.5680424.61

其中:归母净利润-8365.9640866.2274893.52

少数股东损益1789.713329.345531.09

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25BJASB002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无其他报告使用者。

(五)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本项目委托人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委托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均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分别持有被评估单位16.5136%、51.8526%的股权。本项目经济行为为委托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委托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被评估单位16.5136%股权。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24年11月8日)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原则性意见的说明》

(2024年11月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要对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总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4页

产账面价值1734809.9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零,净资产账面价值1734809.96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9128.47

非流动资产1725681.4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725681.4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使用权资产-

其他-

资产总计1734809.96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1734809.96

1.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

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25BJASB002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情况无。

3.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情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除审计报告外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5页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4年8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六、评估依据

本项目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公司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

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24年11月8日);

2.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原则性意见的说明》(2024年11月8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

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

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6页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91号令,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732号)修订);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号);

10.《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

12.《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802号);

1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年378号令,2019年

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1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32号令);

1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7.《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9.《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

20.《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根据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2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7页

2019年第39号);

2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2022年5月16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6.《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修订);

27.《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修订);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8页3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根据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2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3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37.《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更新调整);

38.《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6号);

39.《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40.《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41.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9页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9.《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2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21.《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22.《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中评协[2010]121号);

2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24.《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国有产权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证;

6.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7.专利证书;

8.商标注册证;

9.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0页

10.其他权属文件。

(五)评估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收益预测表》;

2.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财政部第81号令);

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年第1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6. 评估基准日 LPR 利率及外汇汇率;

7.《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号);

8.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房屋建筑物所在地建筑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

9.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有关政府收取的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0.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1.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所在地方工程造价信息;

12.《2007-2024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网络版;

1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1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评估信息资料;

15.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原始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16. Wind 系统发布的上市公司资料、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

17.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

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18.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其他评估资料;

1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BJASB002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1页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方法应用所

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股权的整体价值。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本项目被评估单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动力业务进行整合的控股平台公司,公司未从事具体业务经营,无损益发生,因此不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2页

法评估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评估结果说服力较强。由于被评估单位中船柴油机是中国动力下属从事柴油机动力业务的经营主体和控股平台,主营高、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组。中船柴油机全资控股四家主营柴油机动力产品和业务的子公司。

而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

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股权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的差异无法准确量化修正,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经实施以上分析,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对中船柴油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下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项目被评估单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动力业务进行整合的控股平台公司,公司未从事具体业务经营。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资产为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无其他资产、负债,纳入本次中船柴油机评估范围的资产评估方法和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被评估单位的流动资产为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联合函证等评估程序,以核实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被评估单位的非流动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四家,被投资单位分别为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船

发动机有限公司,四家被投资单位全部为被评估单位中船柴油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评估中采用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具体方法和过程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3页

(1)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首先对各被投资单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分析,确定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经分析,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各被投资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对各被投资单位的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各被投资单位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各被投资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对各被投资单位的评估适用收益法。

由于四家被投资单位属非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

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国内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股权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等因素与被投资单位的差异无法准确量化修正,因此本次对各被投资单位的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经实施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中船柴油机下属四家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2)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后,分别得到四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人员经进一步分析后认为:

资产基础法是从重置的角度评估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价值,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价值。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而本项目各被投资单位的未来盈利能力、经营风险等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结合本次评估情况,各被投资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人员也能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4页

需的信息数据,可以对各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本次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各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

(3)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得到各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结果,由于被评估单位对上述四家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均为100%,因此再以上述评估结果结合被评估单位中船柴油机的持股比例100%,作为被评估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4)独享权益特殊处理: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柴油机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

单位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中,含由国拨基建项目转固形成的资本公积-拨款余额为47080.15万元,根据《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2)326号),以国有资本金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应作为国家投资转增国家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因此该资本公积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结论为基础,剔除上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资本公积,作为中船柴油机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5)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和评估方法等列表展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方法定价方法

1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100%3059117003.20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2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100%7571070753.59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3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1678781365.84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4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100%4947845741.20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合计17256814863.83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净额17256814863.83

注:本次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中,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四)合并范围内下属单位主要资产负债评估方法概括

1.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5页

表为基础,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和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

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

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其他货币资金凭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其中外币存款以评估基准日中国银行外汇折算价折算为人民币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应收票据指被评估单位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

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被评估单位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有追索权,即如果应收账款收不回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向转让方索要款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融资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行了盘点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库单(发货单)等原始记录。经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6页

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5)存货

外购存货: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长、流动性差、市场价格变化大的外购存货按基准日有效的公开市场价格加上正常的进货费用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产成品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两种,本次评估以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是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其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的好坏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或是要低于成本,确定评估值。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

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据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合并范围内下属单位的在产品主要为尚未完工的在制品、自制零部件、未转入产成品的已完工产品等。由于被评估单位在产品的完工百分比无法准确判断,因此本次评估中通过在产品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成本,考虑一定的毛利后,扣除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6)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

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房屋建(构)筑物

对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 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7页

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对主要建筑物逐项查阅各类建筑物的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来的维修、管理情况,并经现场勘察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勘察表,测算勘察成新率。

*对于单价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2)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三大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 机器设备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置价格。

*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本次评估,考虑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8页

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或厂家负责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基础费用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在计算设备重置全价时不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

率×建设工期×1/2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年限成新率×0.4

*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被评估单位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9页

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 评估值的确定

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B. 车辆的评估

a) 车辆重置全价车辆重置全价由不含增值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现行的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年限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c) 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C. 电子设备的评估

a)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被评估单位的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c)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电子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D. 待报废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对于待报废的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本次评估中以其清理变现后的净收益额作为评估值,对于无回收价值的设备评估值为零。

3)土地使用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0页

土地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应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和运用的条件,并与评估目的相匹配。本评估中运用的评估方法是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根据当地地产市场的发育状况,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及特定的评估目的等条件来选择的。通常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经过评估人员的实地勘察及分析论证,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委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委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具体公式如下:

P=P1bх(1±ΣKi)хKj+D

式中:

P--宗地价格;

P1b--每一用途、某级别(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Σ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j--评估基准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他修正系数;

D--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评估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具体公式如下:

P=PBхAхBхCхDхE

式中:

P--评估宗地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评估宗地区位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位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1页

E--评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具体公式如下:

P=(Ea+Ed+T+R1+R2+R3)хK

式中:

P--评估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R2--利润

R3--土地增值

K—价格修正系数

4)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及专有技术、商标、网站及域

名、技术转让费和软件使用权。

*对于非定制开发软件使用权,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有售,已购软件功能能够满足被评估单位现阶段的需求,软件使用正常,本次评估中以基准日市场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网站及域名,经核实确权后,本次评估中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同类域名价格、建站费用作为其评估值。

*对于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本次评估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最终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贬值额

A. 重置成本的确定

由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难以复制的特征,各类消耗按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其价格按现行价格计算。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2页

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B. 贬值额

贬值额=重置成本×贬值率

贬值的形式一般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实体,因此一般不适用实体性贬值概念,但是可能具有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无形资产无法完成其最初设计的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设计或工程技术的改进或者替代,效用降低,从而使价值降低。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现行使用以外的时间或者条件以及无法控制的影响造成目标无形资产价值降低。无形资产的贬值率可以通过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获取并查阅了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相关资料,如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及其附图等。与被评估单位技术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座谈,了解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研发过程、技术实验报告,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竞争状况、技术更新速度等有关信息、资料。分析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及市场寿命、相关行业政

策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可能的获利能力等相关的信息、资料。

通过实施以上评估程序,评估人员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进行了详尽调查后,确定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贬值率区分对待,对于无明显减值迹象的专利,贬值率取值为零。

对于研发时间较早,行业设计或工程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委估专利效用有所降低的专利,采用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贬值率。

对于“双申请”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为避免重复,尽在其中一项进行评估,另一项评估为零。

2.收益法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模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3页

E = V - D 公式一

V = P + ??1 + ??2 + ??

’公式二

上式中: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 :企业整体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1: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2: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

??=∑???????+1?????=1[????×(1+??)]+×(1+??)公式三(?????)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公式三中:

????:明确预测期的第 t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2 3 ,··· ,n;

r:折现率;

????+1: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2)收益期的确定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4页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4年9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2030年1月1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单位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3)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4)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被评估单位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单独进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人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公司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

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5页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

主要资产调查表、下属企业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人与各被评估单位内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等。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原料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1月10日。

(二)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查阅日记账,盘点库存现金、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房屋建筑物、重要设备等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项结算资料、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调查同样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权证、合同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被评估单位内下属企业设备运行状态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生产用机械设备。主要通过查阅设备的运行记录,在被评估单位下属企业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6页上完善重要设备调查表。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查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工程决算、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4.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相关单位以前年度损益核算资料,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调查各单位及业务的现实运行情况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为编制未来现金流预测做准备。

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2月10日。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过程

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作价原则及估值模型,明确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后,参考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资料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开始评定估算工作。

(四)评估汇总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

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各下属公司的评估结果并逐级上汇,得到被评估单位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上述三四两阶段工作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025年4月22日。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7页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子公司收益法评估核心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有关利

率维持在评估基准日水平。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38页

9.收益法特殊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预测年度的现金流为平均流入流出,采用期中折现方式进行折现;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的水平。

(4)除政策有明确规定日期外,假设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到期后得以延续。

(5)假设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享有的各项经营许可到期后可以如期延续。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734809.96万元,评估价值为2397093.85万元,增值额为662283.89万元,增值率为38.18%;负债账面价值为零,评估值为零,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34809.96万元,评估价值为2397093.85万元,增值额为662283.89万元,增值率为38.18%。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9128.479128.47--

非流动资产1725681.492387965.38662283.8938.3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725681.492387965.38662283.8938.3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0页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生调整,本次评估中以基准日 LPR 利率作为评估中的参数取值,未考虑上述评估基准日至报告日之间 LPR 利率调整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并且未考虑报告日后 LPR 利率变化对估值的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未发现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8)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

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评估对象存在的可能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未作申报说明并且评估人员根据公开信息与执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均为四

舍五入后的数字,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

作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作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3.本项目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收益法评估中的评估结果,建立在评估对象

产权持有者及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相关规划落实,企业持续运营的基础上,如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被评估单位下属公司及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对此予以关注。

4.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由国拨基建项目转固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1页形成的资本公积-拨款余额为47080.15万元,根据《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2)326号),以国有资本金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应作为国家投资转增国家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因此该资本公积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结论。最后在上述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剔除上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的资本公积,作为中船柴油机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0)子公司主要瑕疵事项说明

1.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1)经清查,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拥有的“大国用(2007)

第02012号”土地的证载权利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系中船重工集团曾用名。2019年1月31日,中船重工集团与中船发动机签署《增资协议》,以经评估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中船发动机增资11751000元。由于证载权利人名称为中船重工集团曾用名,待中船重工集团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手续后,将按相关协议约定注资至中船发动机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中船重工集团已出具承诺,如因上述土地未更名事项导致中船柴油机受到任何损失,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中船发动机的说明,办理该土地过户手续需提交中船重工集团更名、改制、改制时资产清单等材料,但该等资料较难获取,因此办理过户存在障碍,证载权利人未进行变更。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存在海域使用权一宗,使用权证

号:鲁(2021)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277941号;海域使用人为:中国船舶

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未变更至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3)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专利评估范围的专利权和软

件著作权共计182项,其中122项已经取得专利权与软件著作权证书;60项为正在申报受理中的专利权,未取得专利权证书本次评估作为专有技术进行评估。

纳入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专利评估范围的专利中,85项专利权和1项软件著作权权利人为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前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未进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2页行更名。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2项软件著作权权利人为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前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

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经向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核实,共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之间无特殊权益约定,本次评估中将上述共有软件著作权中由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投入的研发成本作为评估对象,评估结果为共有软件著作权中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投入的成本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4)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商标资产共3项,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其中:1项商标权证载注册人为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已被中船发动机吸收合并),根据国家知产局于2022年10月20日发布的商标转移公告,该项商标已移转至中国船柴,但尚未更名为中船发动机。2项商标权证载注册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进行名称变更。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2.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截至评估基准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期应付款中核算的

专项建设资金拨款共计57013.00万元,其中:应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拨款43020.00万元,应付国防科工局拨款13993.00万元。

根据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2)326号《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国有资本金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应作为国家投资转增国家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国家独享。

鉴于上述国拨资金由国家独享,其权益不属于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故本次将上述国拨资金作为负债进行评估。

(2)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的房屋建

筑物中有3项未办理房产证。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此事项出具相关说明,承诺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产权无异议。本次评估中对上述资产是以产权不存在瑕疵为前提假设进行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具体明细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3页建筑物名称详细座落地址结构建成年月单位建筑面积

装配试验厂房 205 中州西路 173 号总装厂 钢结构 2020-04 m2

20805.10

装配试验厂房 206 中州西路 173 号总装厂 钢结构 2020-04 m2

试验验证中心厂房(106) 中州西路 173 号总装厂 钢架 2021-12 m2 4586.00

合计 m2 25391.10

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的房屋建

筑物中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洛房权证市字第00119029号的第一机加工车间,证载面积 28483.05m2,于 2011 年拆除 11385m2,实际面积 17098.05m2。本次评估以实际面积确认第一机加工车间的建筑面积并进行评估。

3)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的车辆中,有1项车辆行驶

证证载权利人不是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相关说明,承诺该车辆为其所有,产权无异议。评估人员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该车辆的合法产权,未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具体明细如下:

车牌号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证载权利人

豫 CS6979 辆 1 2009-08 2009-08 洛阳河柴齐耀铸造有限公司

4)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的车辆中有7项车辆因车况较差,维修保养成本较高,无继续使用价值,故于2024年停用不再进行年检,其中2辆计划报废,车辆详情如下:

序号车牌号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使用状况

1 豫 CS6903 辆 1 2009-08 2009-08 停用未年检

2 豫 CID232 辆 1 2010-03 2010-03 停用未年检

3 豫 CVV407 辆 1 2010-03 2010-03 停用未年检

4 豫 CS6979 辆 1 2009-08 2009-08 停用未年检

5 豫 CP5985 辆 1 2007-08 2007-08 计划报废

6 豫 CP8059 辆 1 2007-09 2007-09 计划报废

7 豫 CAY620 辆 1 2011-05 2011-05 停用未年检

本次评估中对于上述车辆以清理变现后的净收益额作为评估值。

5)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评估范围的专利

中有15项为共有专利。其中,1项为与江苏科技大学共有。经核实,该专利为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科技大学共同研发,研发成本由河南柴油机重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4页

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研发成果归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形成的知识产权以江苏科技大学与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共同申报;9项共有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5项共有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核实,该

14项专利均为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

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研发项目需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形成的知识产权也由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共同申请。因此本次评估中对上述共有专利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投入的研发成本进行重置评估。

6)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商标权中有9项证载权利人与河南柴油机重工有

限责任公司名称不符,2项为共有商标。原因为:证载权利人国营河南柴油机厂及河南柴油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2项共有商标为在名称变更工商登记过程中注册。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3)截至本次评估现场勘察日,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

的机器设备2项、电子设备6项已报废,明细如下:

报废机器设备明细

账面值(元)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原值净值

15201037控制柜台12007-042007-04306600.0013606.84

27401023发电机组试验站台12007-041990-123181034.5195431.04

报废电子设备明细

账面值(元)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原值净值

156011143计算机台12013-122013-124102.56253.96

25601979联想电脑台12011-022011-022786.0097.80

35601996联想电脑台12011-022011-022786.0097.80

45601598计算机台12011-022011-022000.00137.40

55601601计算机台12011-022011-022000.00137.40

65601665计算机台12011-032011-032530.4875.91

对于上述报废设备,本次评估以可回收净值确认评估值。

(4)截至评估基准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权利人的网站域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5页

1项、专利权286项、软件著作权20项、商标权20项及非专利技术307项为表外资产,该部分表外资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正常评估。

(5)纳入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的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聚

集区原洛阳河柴齐耀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槽、机器

设备、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因洛阳河柴齐耀铸造有限公司已注销处于闲置待处置状态。本次评估中对于上述资产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未考虑上述闲置状态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3.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1)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为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工

商登记显示,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14.42%的股权。经核实,2015年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引进外部股东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国润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根据公司章程及合作开发合同书约定,新增股东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国润置业有限公司只享有开发项目的权益,不享有开发项目以外的股权权益,待开发项目完成后,新增股东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国润置业有限公司按入股原值进行减值。本次被投资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中已剔除新增股东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

西国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额及开发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本次评估按剔除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国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额,再重新测算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对于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值。经测算后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24.03%的股权。

(2)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存在一起涉及公司账户资金被法院冻结的执行案件。因(2024)陕0481执1625号执行案件,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资金被兴平市人民法院冻结508589.74元,未扣划。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与兴平市兴华机械制造厂(以下简称“兴华机械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兴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已于2023年10月15日作出(2023)陕048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已于2024年6月30日作出(2024)陕04民终181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陕柴重工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兴华机械厂向兴平市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兴平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14日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4)陕0481执1625号。2024年10月16日已向陕柴重工发出执行通知书,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6页

要求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向兴华机械厂支付486924.8元加工费并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628.94元,且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4624元及执行费7412元。兴平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账户资金508589.74元,未扣划。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已对本案提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24年10月24日,陕西省高院已受理本案。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涉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截至评估基准日,陕柴重工在长期应付款中核算的某柴油机自主化建设

项目款项共计8900.00万元。

根据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2)326号《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国有资本金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应作为国家投资转增国家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国家独享。

鉴于上述国拨资金由国家独享,其权益不属于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故本次将上述国拨资金作为负债进行评估。

(4)截至评估基准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由国拨基建项目转固形成的资本公积-拨款余额为47080.15万元,以上数据摘自陕柴重工出具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2)326号《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国有资本金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应作为国家投资转增国家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最后以剔除上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独享资本公积的金额,作为中船柴油机持有的陕柴重工股权评估价值。

(5)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存在2项房屋

建筑物已拆除,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建成年代 结构 面积(m2)

1兴平房权证西城字第0332号-281968-12砼框架2686.00

2兴平房权证西城字第0332号-291968-12砼框架1621.00

本次评估中对上述两项房屋评估为零。

(6)截至评估基准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存在3项对外抵账车辆,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7页

体明细如下:

车牌号车辆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

陕 DSC109 奥迪小型轿车 FU7281FCVIG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辆 1 2012-03 2012-07

陕 D91539 轿车(陕 D91539) SVW7182CQI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辆 1 2007-02 2007-11

陕 DE6760 桑塔纳轿车 VLBT2 上海大众 辆 1 2011-06 2015-11本次评估中对上述车辆以抵账金额作为评估值。

(7)纳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的软件使用权存在42项,于评

估基准日处于淘汰停用状态,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内容或名称取得日期使用状况

1 PRO/ENUZNEER 软件 2001-11 淘汰停用

2易博刀具软件2003-12淘汰停用

3工程处移交2002-12淘汰停用

4 三维设计软件(PRO/ENGZINEER2002) 2004-12 淘汰停用

5 三维设计软件(PRO/ENGZINEER2002) 2004-12 淘汰停用

6 BOOST 软件(V3.1) 2004-12 淘汰停用

7 Hydsim 软件(V3.1) 2004-12 淘汰停用

8 Bricks 软件(V3.1) 2004-12 淘汰停用

9 数据库软件(SQL-SERVER2000) 2004-12 淘汰停用

10因特网系统2004-12淘汰停用

11 SEAMTEAMPDM 软件 2004-12 淘汰停用

12审计系统2005-06淘汰停用

13防火墙系统2005-06淘汰停用

14系统身份认证2006-02淘汰停用

15生产指挥系统软件开发2006-02淘汰停用

16网络防火墙2006-02淘汰停用

17数据库软件2006-12淘汰停用

18网络数据备份软件2009-09淘汰停用

19局域网络管理软件2009-09淘汰停用

20网络审计2009-09淘汰停用

21网络身份谁认证系统2009-09淘汰停用

22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2009-09淘汰停用

23网络防病毒软件2009-09淘汰停用

24入侵检测软件2009-09淘汰停用

25非法外联监控2009-09淘汰停用

26 Autocad Mechanical 2004 2009-09 淘汰停用

27 Sohid Edge 2009-09 淘汰停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8页序号内容或名称取得日期使用状况

28 Pro/Engineer Wildfier2.0 2009-09 淘汰停用

29 Oracle Manufacturing Interface 2009-09 淘汰停用

30 Teamcenter 2009-09 淘汰停用

31 Visconcept 2009-09 淘汰停用

32 office2007 简体中文版 2009-09 淘汰停用

33亿邮电子邮件系统2009-09淘汰停用

34广联达审核软件2010-03淘汰停用

35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平台软件2011-04淘汰停用

36 OA 软件 2011-07 淘汰停用

37恶意木马查杀2011-10淘汰停用

38北信源主机监控审计与补丁分发系统2011-10淘汰停用

39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单机版2011-12淘汰停用

40光盘刻录监控与审计系统2011-12淘汰停用

41 DMS 工程设计软件 2011-12 淘汰停用

42网御星云防火墙系统2016-10淘汰停用

本次评估中对上述淘汰软件评估为零。

(8)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纳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评估范围中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中,存在15项专利权、5项软件著作权为共有资产。共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内容或名称使用状况类型专利号权利人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一种核电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可 CN2023234

有效实用新型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调式节流装置36974.8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一种核电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 CN2023234

有效实用新型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扭振测试工具17531.4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基于柴油发电机组的使用状态 ZL2023107

有效发明专利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监控方法及装置96653.4司

一种大型凸轮轴凸轮相位角及 CN2021109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有效发明专利

轮廓的非接触测量方法55932.1工有限公司

一种面向船用柴油机机身质量 ZL2019105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有效发明专利

特征加工可靠性评估方法88204.4工有限公司

一种面向船用柴油机机身加工 ZL2019104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江有效发明专利

过程工艺可靠性的建模方法 55512.X 苏科技大学

ZL2016208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西一种连杆盖定位夹具有效实用新型

25644.9北工业大学

一种自由曲面机床接触式在位 CN2024105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审中发明专利

检测误差补偿方法69195.5工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特征的自由曲面测量 CN2024105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审中发明专利

采样方法48704.6工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9页内容或名称使用状况类型专利号权利人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一种核电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用 CN2024100

审中发明专利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联合冷却装置04390.3

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核电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离线维 CN2023117

审中发明专利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护系统65624.8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

CN2023117

四通温控阀及冷却系统审中发明专利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

04255.1

一种孔系工件平行度误差测量 CN2023109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审中发明专利

方法及其测量装置76614.2工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光纤光栅传感器的连 CN2023108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审中发明专利

杆变形检测方法58915.5工有限公司

一种凸轮轴磨削深度参数优化 CN2021111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审中发明专利

方法49381.6工有限公司

船用柴油机关重件关键工艺环 软件著作 2022SR025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江有效节质量预测系统权8065苏科技大学

软件著作 2021SR167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西在机测量零件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权1335安理工大学

船用柴油机机身加工工艺可靠 软件著作 2020SR047 江苏科技大学、陕西柴油机重有效性评估与优化系统权8982工有限公司

船用柴油机活塞工艺参数优选 软件著作 2019SR036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江有效与预测仿真系统权8607苏科技大学

软件著作 2016SR271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西柴油机远程监控系统有效权692安博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共有权利事项出具产权承诺函,承诺产权归其所有。本次评估中对上述共有专利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投入的研发成本进行重置评估。

4.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纳入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的140项专利权由3项授权发明专利,

57项实用新型、29项软件著作权及51项申请中的专利权组成。专利均费用化处理,账面价值为零,部分专利类资产处于申请中,本次评估中将已经费用化专利正常进行评估,对申请中专利视为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

纳入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的专利类资产中存在8项共有专利,具体见评估明细表。经向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核实,共有专利的权利人之间无特殊权益约定,本次评估中将上述共有专利中由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研发成本作为评估对象,评估结果为共有专利中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成本及研发期间的合理利润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5.其他下属公司瑕疵事项详见下属公司评估说明。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50页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

结论是反映被评估单位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免的价格等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委托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被评估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委托除外;

(七)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资产评

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参考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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