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股票简称:福能股份
债券代码:110099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受托管理人
2026年6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线管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内容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兴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章“本次债券概况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意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3号)文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公司”、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2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50号文意意,上市公司发行的380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99”。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存续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31年
10月12日。
(二)票面金额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
第四年1.50%、第五年1.70%、第六年2.00%。
(四)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年4月17日至2031年10月1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五)评级情况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级。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A股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
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4)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7)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和公司董事
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8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照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意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意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且意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不含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在本次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股股票享有与原 A股股票意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意等权益。
(十四)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
1698573.00250000.00
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
2838260.00130200.00
项目合计1536833.00380200.00第二章“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兴业证券作为福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兴业证券对发行人及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兴业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第三章“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FUNENG CO. LTD.注册资本:278013.78万元
法定代表人:桂思玉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1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福能股份,600483上市日期:2004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南平市安丰桥
经营范围:发电、供热;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相关技术研发、培训、技术
咨询服务;纺织品,PU 革基布的制造;服装、服饰的制造;自产产品出口及本企业所需材料设备的进口;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印染助剂、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068.76万元,意比下降5.58%,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718.27万元,意比上升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917.45万元,意比上升6.58%。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本期比上年意期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增减(%)营业收入1375068.761456328.53-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718.27279323.96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93917.45275783.926.5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0922.67468523.679.05本期末比上年意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41512.222527657.298.46
总资产5919331.575187341.7914.11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期比上年意期增减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61.07-0.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1.00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61.050.9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711.84减少0.5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1.2011.69减少0.49个百分点均净资产收益率(%)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意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3号)文核准,福能股份于2025年
10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2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意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3号)文核准,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2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47.25万元。致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意验字﹝2025﹞第 351C0003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7274.88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274.88万元,投入项目支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福能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02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274.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274.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本年是否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投入进度度实达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定可使用状
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4)=现的预计生重大变
(1)(2)金额的差额态日期(如有)(2)/(1)效益效益化
(3)=(2)-(1)泉惠石化工业
区 2×660MW超 不适
无250000.00250000.00250000.0055318.3455318.34-194681.6622.132026年12月—否超临界热电联用产项目福建省仙游木不适
兰抽水蓄能电无129847.25129847.25129847.2551956.5451956.54-77890.7140.012030年2月—否用站项目
合计—379847.25379847.25379847.25107274.88107274.88-272572.3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974875239.24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发行费用,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72748786.4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126452.82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致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致意专字(2025)第 351A024592号”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19日,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核查意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7274.88万元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12.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7487.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5年11月,福能股份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州市
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建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
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湖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述协议约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35050100240600004647112067.36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42868832340382827.07市仓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140202322960053808045663.88福州分行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1000011173832245.6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州市分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0335999900100001354181-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91909142510008-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935015013000800617-公司福建省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8079100000003676-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120301040013457-福州台江支行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117260100100531138-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城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3220078801800000395-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11301011000972396-分行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10900000000072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610180803910688-福州分行合计272804.00第五章“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福能转债不提供担保。第六章“本次债券偿债保证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一、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福能转债采取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引入受托管理人制度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应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公司严格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二)公司积极配合并保证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三)公司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公司经
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与债券持有人权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综上,2025年度,福能转债偿债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第七章“本次债券付息情况福能转债发行首日为2025年10月13日,付息日为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能转债暂未涉及付息事宜。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能转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第九章“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分析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福能转债发行首日为2025年10月13日,付息日为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福能转债暂未涉及付息事宜。
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公司按时履约。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合并口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41.82%38.50%
流动比率3.122.55
速动比率3.012.43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82%,较上年末提高3.32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3.12,速动比率为3.01较上年末均有所提高。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第十章“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025年9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第 Z〔“ 1505〕号 01),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福能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2026年6月10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112〕号01),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福能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第十一章“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福能股份与兴业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及时以邮件等形式书
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甲方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上市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可转债本息;
(八)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