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FUNENG CO. LTD.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19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
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15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17
议案六: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8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1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2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温步瀛)............................23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童建炫)............................27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兢).............................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准时出席会议,并按照会议工作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座,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请于会前通知会务组。
四、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状态。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向会务组登记,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发言顺序。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时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票列明的注意事项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
八、与本次会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九、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表、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特别声明:本会议资料中所涉及的行业机遇、公司优势分析、未来计划、发展战
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396 号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 3A 层会议室
四、主持人:董事长桂思玉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开幕;
2.主持人宣布到会嘉宾及股东(或股东代表)情况;
3.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4.逐项审议议案;
5.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解答;
6.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数,并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8.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1.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在股东会会议材料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闭幕。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引领、科学决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一)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7亿元,同比
增长5.87%;基本每股收益1.0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7%。
(二)项目攻坚再获佳绩。取得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120万千瓦)核准完成7个
光伏项目(2.32万千瓦)投资决策审批或备案,稳步推进重大在建电力项目建设,本年度共投入28.51亿元。
(三)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共取得知识产权5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7项,实用
新型专利授权4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四)融资管控措施有力。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势,完成存量借款利率下调,有
效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成功发行38.02亿元可转债,获得政策性专项贷款7.80亿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规范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连续9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A级最高评价。增设调整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内部控制体系,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股东会召集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包括一次年度股东会和一次临
时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决议刊登的会议届次召开日期的查询索引披露日期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05-15 http://www.sse.com.cn 2025-05-16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5-08-22 http://www.sse.com.cn 2025-08-23
(二)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坚定经营决策主体的定位,坚持战略引领,为公司把握高质量发展方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董事均全体出席。会议相关议题充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各位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内容履行职责,督促、检查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所做的各项决策,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合规、有序、稳健开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4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5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
中:审计委员会6场、战略委员会3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场、提名委员会2场。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董事会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7份。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A级评价。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以“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管理理念,持续优化投资者沟通策略,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及多样化投资者关系活动,构建多元化沟通体系,帮助投资者充分理解公司业务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进一步夯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基础。同时,公司在官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方网站公示了公司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投资者通过上述途径与公司沟通,确保公司信息依法合规、高效透明传递。
(七)董事、高管薪酬确定依据及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依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领取津贴,3名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3名股东方派出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业绩、盈利状况、同业水平和市场环境和个人能力、知识水平及对事务的投入程度等因素,依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领取薪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54.73万元。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发挥公司治理的核心作用,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公司发展全局。加强党建引领,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持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企业稳健经营;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着力打造管理规范、业绩优良、品牌响亮、股东信赖的上市公司。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2738450506.77元(母公司口径,下同),以此为基础,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73845050.6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当年剩余净利润2464605456.09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588177628.42元,扣减2025年上半年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及2025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202950059.40元,合计1064792777.40元后,2025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7987990307.11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以及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6元(含税),包含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0.73元(含税),即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3.53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013.78万股,以此计算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84338702.8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981388643.40元(含税)。
鉴于公司发行的福能转债(110099)于2026年4月17日进入转股期,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3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物流)、福
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狮热电)等公司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单位:万
元关联交易关联人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类别
福能物流采购煤炭290000.00196873.29
采购煤炭160000.0043301.88
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辅助材料4000.00483.99向关联人
采购设备1000.00购买商品
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采购辅汽10000.002020.35
石狮热电采购辅汽500.00
小计465500.00242679.51
码头卸煤清舱保洁服务3500.002510.23接受关联
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服务26000.006243.27人提供劳
劳务外包、租赁等服务23000.0010110.26务
小计52500.0018863.76
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销售固体排放物等6000.001284.07
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防护口罩等400.002.87
供电2000.001504.21向关联人
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供汽、淡水转供等2500.00861.02销售商品
供汽5000.001025.81石狮热电
销售材料、口罩等200.00
小计16100.004677.98
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直购电技术服务2000.00461.22
提供废水处理、卸煤等综合
向关联人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18000.008677.95服务提供劳务
石狮热电燃煤转供2000.001168.19
小计22000.0010307.36
合计556100.00276528.61
注:采购煤炭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系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系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2025年末实际发生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5年预计金额金额异较大的原因
存款服务≤800000748605.22
信贷服务≤950000320806.58
财务公司其中:贷款业务≤850000320806.58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发生变化
委托贷款≤300000
手续费≤500
融资租赁电力设备等融资租赁≤15000068284.08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发生变化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预计金额占同类至上月末占同类与实际发关联交2026年预计业务比与关联方2025年实业务比关联人交易内容生金额差易类别金额例累计已发际发生金额例异较大的
(%)生的交易(%)原因金额
向关联福能物流采购煤炭290000.0050.0029048.62196873.2947.19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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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购买实际需求商品发生变化
能化集团采购煤炭160000.0028.007189.4043301.8810.38及原材料及其子公价格波动司
采购辅助材料4000.0010.00158.29483.999.68
采购设备1000.001.000/国能石狮
及其子公采购辅汽10000.0095.0002020.35100.00司
石狮热电采购辅汽500.005.000/
小计465500.00/36396.31242679.51/码头卸煤清舱保
3500.00100.00514.072510.23100.00
洁服务能化集团
接受关勘察设计、建安实际需求及其子公26000.0010.00778.976243.272.01联人提工程等服务发生变化司
供劳务劳务外包、租赁实际需求
23000.0010.001445.3610110.265.17
等服务发生变化
小计52500.00/2738.4018863.76/销售固体排放物
能化集团6000.0020.0001284.0718.36等及其子公
销售防护口罩等400.001.007.962.870.01司
供电2000.001.00129.181504.210.13向关联国能石狮
供汽、淡水转供
人销售及其子公3500.002.00244.75861.020.49等商品司
供汽5000.003.0001025.810.58
石狮热电销售材料、口罩
200.001.000//
等
小计17100.00/381.894677.98/能化集团
及其子公直购电技术服务2000.0015.000461.2211.38司向关联国能石狮
人提供提供废水处理、及其子公18000.0090.001700.328677.9588.14劳务卸煤等综合服务司
石狮热电燃煤转供2000.0010.00231.921168.1911.88
小计22000.00/1932.2410307.36/
合计557100.00/41448.84276528.61/注:公司经股东会决策,已与能化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福能物流)签署《2024年-2026年煤炭购销框架协议》。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2026年预计2025年末实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备注金额际发生金额异较大的原因
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预计金额为每日存款最高
存款服务≤1000000748605.22限额
信贷服务≤1150000320806.58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信贷服务、委托贷款的预财务公司
其中:贷款业务≤1050000320806.58发生变化计金额为金融服务协议
委托贷款≤300000中,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手续费≤500额度,按实际需求提用在建项目融资规模
融资租赁电力设备等融资租赁≤15000068284.08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注册资本:12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医疗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
矿物洗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能化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开强;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9层01-
12商务办公;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
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畜牧机械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寄卖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箱包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音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能物流为能化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福能物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名晖;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侧;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财务公司为能化集团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基颂;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住所:平潭
北厝镇天山北路 6号平潭海峡如意城云座二期(G001 地块二期)5幢 919 号;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进出口代理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以上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从
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融资租赁为能化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宝军;注册资本:259299.92505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1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国能石狮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爱民;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石狮热电为公司参股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石狮热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1.煤炭采购定价
⑴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⑵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⑶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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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⑷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⑸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辅助材料采购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1.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确定。
2.码头卸煤清舱保洁、劳务外包、租赁等劳务服务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销售固体排放物、口罩及水刺制品、过滤材料、供汽、转供淡水等定价原则按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
2.供电业务定价原则按福建省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确定。
(四)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提供废水处理、卸煤等综合服务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直购电交易服务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五)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各项业务定价原则按:
⑴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⑵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品种贷款利率;
⑶开具保函、办理委托贷款及承兑汇票等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⑷承兑汇票贴现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2.公司与融资租赁的电力设备直租或售后回租业务资金成本按不高于外部商业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
1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渠道重复设置,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控制企业,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存款、贷款、结算和其他金融业务等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一、2025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情况如下:
(一)存款服务:在财务公司存款74.86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67.1%。
(二)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三)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贷款余额为32.08亿元。
二、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乙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存款利率将不
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能化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的平均水平。
2.结算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
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给予甲方人民币1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给
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予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含福建省福能晋南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含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5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3亿元,给予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10亿元,给予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亿元,给予福建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7亿元。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在甲方控股企业中调剂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品种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30亿元。其中:给予福
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15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3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2亿元。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的合理范围。
(二)《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
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5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融资计划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信贷计划为:总规模控制在
255亿元以内(不含已发行的可转债)。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贷款余额为180.49亿元,比年初169.16亿元增加11.33亿元,信贷总额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255亿元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借款期限划分:长期贷款177.29亿元,短期贷款3.2亿元。
(二)按借款方式划分:信用贷款176.6亿元,质押贷款3.06亿元,第三方担保
贷款0.83亿元。
(三)按借款途径划分:商业银行贷款148.41亿元,财务公司贷款32.08亿元。
二、2026年度公司融资计划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计划及投资预算,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平衡”原则,年末融资总额预计255亿元。
鉴于预算年度公司规模扩张之不确定性,拟申请2026年度公司融资计划为:融资总额控制在255亿元范围内。同时,为提高融资效率,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融资计划额度内办理授信和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1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致同所执业人员能恪尽职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致同所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1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逾1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同霆,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许,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同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2024年12月27日因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
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公司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在参考2025年度审计收费227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5万元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增长及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工作质量以及新增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5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2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查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2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查阅。
以上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温步瀛)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负责地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温步瀛,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
现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兼任福建省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工
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场次股东会;9场次董事会会议;15场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6场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场次、战略委员会3场次、提名委员会2场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场次。本人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按照规定依法客观地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对所审议案均投赞成票。
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
董事会股东会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温步瀛990022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积极与本人保持顺畅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将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汇报,并多次组织本人赴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室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培训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各类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就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方参股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及风险评估结果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审议程序合法规范,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审议程序等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巫立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改选和聘任相关董事和高管人员。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拟任董事、拟聘任高管人员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本人认真审查,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未领取薪酬且不享有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符合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上述情况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认
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2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童建炫)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负责地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童建炫,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三级律师,中共党员。
现任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兼任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场次股东会;9场次董事会会议;15场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6场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场次、战略委员会3场次,提名委员会2场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场次。本人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按照规定依法客观地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对所审议案均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
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股东会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童建炫990021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积极与本人保持顺畅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将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汇报,并多次组织本人赴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室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培训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各类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就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方参股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及风险评估结果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审议程序合法规范,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审议程序等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巫立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改选和聘任相关董事和高管人
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任董事、拟聘任高管人员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未领取薪酬且不享有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符合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上述情况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认
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兢)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负责地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兢,女,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审财务专家、
福建省经贸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福建高级审计师评审专家、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
福建省审计学会理事、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福州大学会计系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场次股东会会议;9场次董事会会议;15场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6场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场次、战略委员会3场次、提名委员会2场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场次。本人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
3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并按照规定依法客观地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对所审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
本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会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林兢990022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积极与本人保持顺畅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将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汇报,并多次组织本人赴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室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公司子公司较多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审计力量,同时重点关注年审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及依据,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培训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
3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各类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就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方参股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及风险评估结果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审议程序合法规范,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审议程序等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巫立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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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改选和聘任相关董事和高管人员。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任董事、拟聘任高管人员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本人认真审查,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未领取薪酬且不享有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符合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上述情况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认
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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