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证券简称:福能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396 号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 3A 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703056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7.273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桂思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汪元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57842959 99.3336 12219189 0.6533 243510 0.0131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69001697 99.9302 1059211 0.0566 244750 0.01323、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68959207 99.9280 1085471 0.0580 260980 0.014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选举桂思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4.01186682924999.8141是
会董事选举罗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4.02186682641399.8139是
董事选举叶道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4.03186681728699.8134是
会董事选举郑建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4.04186687430199.8165是
会董事选举邓瑞普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4.05186694722499.8204是
会董事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选举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5.01186684935399.8152是
会独立董事选举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5.02186682764699.8140是
会独立董事选举林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03186690216899.8180是
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25348215397.619910592111.93332447500.4468
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5343966397.542310854711.98122609800.4765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选举桂思玉先生为公
4.01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5130970593.6545
事选举罗睿先生为公司
4.025130686993.6494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叶道正先生为公
4.03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5129774293.6327
事选举郑建诚先生为公
4.04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5135475793.7368
事选举邓瑞普女士为公
4.05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5142768093.8699
事选举温步瀛先生为公
5.015132980993.6912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童建炫先生为公
5.02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5130810293.6516
立董事选举林兢女士为公司
5.0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5138262493.7876
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2、3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的议案4、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根据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律师和候镇山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