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6证券简称:扬农化工编号:临2026-00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苏赋、吴孝举、Michael John Hollands、戴晨晗和安礼如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李钟华、任永平和李晨于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业务是必要的,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1(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7月-2025年7月-2025年7月-
关联交易关联人2027年6月2026年6月公告前一个月末类别预计总金额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额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采购产品、
74932.5542965.0012953.44
司接受服务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采购产品、
74213.5369486.0028372.74
有限公司接受服务
采购产品、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729.798410.003039.46接受服务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采购产品、
25707.6921713.006875.07
公司所属其他关联方接受服务
采购产品、
其他参股关联方740.49690.00152.70接受服务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186324.05143264.0051393.42
小计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销售产品、
413532.50376668.00171662.76
司提供服务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销售产品、
17755.0016665.00781.43
公司所属其他关联方提供服务
销售产品、
其他参股关联方660.00610.00-提供服务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431947.50393943.00172444.18
小计
总计618271.55537207.00223837.6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凡荣,注册资本1118212.69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FL6MN13,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30层08单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
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2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
农作物种子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进出口。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94%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庞小琳,注册资本为358852.35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
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
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董军,注册资本为152558.931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96号,经营范围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化工产品的研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技术开
发、转让、咨询及培训服务;石化及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机械装备、
建筑材料、轻纺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木材、机电产
品、塑料、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会展服务(除3涉外);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4、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凡荣,注册资本为5525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企业总部区001号,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综合性化工及相关领域
(种子、植物保护、植物营养、动物营养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农业综合服务,化学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各类化工产品,石油炼制、加油站、石化产品仓储及物流,石油、天然气、化学矿产勘探开发,天然橡胶、轮胎及橡胶制品、化工设备、塑料与橡胶加工设备、膜设备等机械产品、化学清冼与防腐、电池、建材、纺织品,环境保护、节能、新能源)的投资和管理。上述领域相关实物及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储运、批发、零售、对外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酒店、物业管理以及教育、医疗康养等城市服务产业,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的投资和管理;资产及资产受
托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
技术转让、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以上关联方均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签署情况本公司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集团”)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协议》、《水、电、汽采购协议》、《农药
4产品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均截止2026年12月31日。
本公司通过比质比价合理选择供应商或服务商,当选择中国中化下属企业作为供应商或服务商时,将在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合同。
本公司向先正达集团及中国中化下属企业销售产品时,将在交易发生时签订相关销售合同,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含子公司江苏优士和江苏优嘉)与扬农集团(含江苏瑞祥、江苏瑞恒和宁夏瑞泰)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扬农集团采购的原材料
主要为纯苯、酒精、溶剂油、烧碱、盐酸、环己烷、氯气、氢气、氯化氢、双氧
水、二氯苯、25-二氯苯胺、苯乙酮,2-氯5-甲基吡啶,间二氯苯等。协议约定:供方提供的原材料,供应价格由供方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市场价格是指市场同类产品之价格或其他独立的有关权威机构不时及最近期公布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协议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双方从2024年1月
1日起发生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均适用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
本公司(含江苏优士)与扬农集团(含江苏瑞祥)签订的《水、电、汽采购协议》约定:供方提供的水、电,供应价格按政府指导定价结算,供方提供的工业用水、汽,供应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双方从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均适用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
本公司与扬农集团签订的《农药产品采购协议》约定:甲方(指扬农集团,包含江苏瑞祥和宁夏瑞泰)农药销售业务均需通过乙方(指本公司,包含江苏优士和江苏优嘉)进行,双方采用的销售模式包括独家经销和委托代销,根据双方具体签订的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确定具体销售模式。乙方经销或代销的甲方农药产品均为甲方自己生产的产品,品种暂定为吡虫啉原药、啶虫脒原药、多菌灵原药等。在独家经销模式下,甲方指定乙方为农药产品独家经销商,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旗下农药品牌、相关资质和销售渠道,乙方向甲方采购农药产品的价格参照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指市场同类产品之价格或其他独立的有关权威机构不时及最近期公布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由双方协
5商后拟定,采购价格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乙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在代销模式下,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销甲方生产的农药产品,乙方根据销售金额(指甲方与客户签署的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按一定
比例收取代销服务费用。协议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双方从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均适用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
农研公司(乙方或承租人)与沈化院(甲方或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协议》《物业服务协议》,甲方将合同附件所列房屋及资产出租给乙方用于公司经营,2025年租金合计为435.40万元(不含税价)租赁期限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农研公司将与沈化院继续签订。
公司向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接受废
水处理服务,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格定价。
本公司与中国中化其他公司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先正达集团的原药供应商,本公司也通过先正达集团在国内的销售渠道销售部分农药制剂产品。本公司与扬农集团就采购日常生产用原材料、水、电、汽和采购农药产品等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的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租赁交易,以及与中国中化下属企业发生采购、销售和技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有利于公司增进战略协同,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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