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3-02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622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335567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6.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2%。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4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4月25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占公质押本次质是否是否占其所为控质押起质押到司总融资股东名称押股数为限补充质权人持股份股股始日期日股本资金
(万股)售股质押比例东比例用途办理解江苏银行银行
2023
亨通集团除质押股份有限授信
是2000否否年4月3.41%0.81%有限公司登记手公司苏州提供
24日
续为止分行增信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34年2月16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累占其所持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已质押股份中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股份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
(%)本比例(%)限售股份数量量(股)(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亨通集团
58622992523.77%34355675336355675362.02%14.74%0000
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595000005950000062.44%2.41%0000
合计68152435827.63%40305675342305675362.08%17.15%0000
注:总股本根据2022年12月31日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二、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5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0万股无
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23年4月26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亨通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3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1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解质时间2023年4月25日
持股数量(股)586229925
持股比例23.7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33355675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9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2%
注:本次解质股份将不用于后续质押
3(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解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质前本次解质后累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已质押股份中股份比例
本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量(股)(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亨通集团
58622992523.77%36355675333355675356.90%13.52%0000
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595000005950000062.44%2.41%0000
合计68152435827.63%42305675339305675357.67%15.93%0000
注:总股本根据2022年12月31日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12755万股未来半年内到期,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对应融资余额为136500万元。
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20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41%,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对应融资余额为3052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的230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4%,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对应融资余额为34000万元。崔根良先生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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