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证券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6-01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3765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241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4.5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4%。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3月9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3月10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占公质押本次质是否是否占其所为控质押起质押到司总融资股东名称押股数为限补充质权人持股份股股始日期日股本资金
(万股)售股质押比例东比例用途办理解江苏银行银行2026亨通集团除质押授信
是2000否否年3月股份有限3.37%0.81%有限公司9登记手公司苏州提供日续为止分行增信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0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累占其所持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已质押股份中股份比例
本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量(股)(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
亨通集团59376549824.07%32415000034415000057.96%13.95%0000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350000003500000036.73%1.42%0000崔巍00000000
合计68905993127.93%35915000037915000055.02%15.37%0000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二、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2000万股无
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26年3月11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亨通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2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1%解质时间2026年3月10日
持股数量(股)593765498
持股比例24.0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32415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4%
注:本次解质股份将不用于后续质押
3(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解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质前本次解质后累占其所持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已质押股份中(%)股份比例本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量(股)(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
亨通集团59376549824.07%34415000032415000054.59%13.14%0000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350000003500000036.73%1.42%0000崔巍00000000
合计68905993127.93%37915000035915000052.12%14.56%0000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3615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对应融资余额为53180万元。
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49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5%,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对应融资余额为8118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无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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