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8公司简称:津药药业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天津
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天津信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津药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津药药业(美国)有限公司、津药药业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投资业务、筹资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开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开发。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被视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公司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公司
年度税前利润的7%的错年度税前利润的7%,但大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于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
3%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存在,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存在,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金额大于公司年度税前利金额小于公司年度税前利被视为一般缺陷。
润的7%的错报时,被认定润的7%,但大于公司年度为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3%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控制环境无效;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缺陷描述:公司仍需提升供应链管理、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客户信用管理方面水平。
整改措施:2026年,公司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控和客户信用管理力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对重点业务领域风险点开展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定期检查研发合同和研发项目存续状态;
组织专项合规培训,修订完善研发合同范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内部控制整改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仍需持续提升,在供应及生产流程优化、合规
风险意识完善方面存在提升的空间。2025年,通过供应链管理、工艺技术等方面的优化,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持续梳理完善流程制度,制定及修订了多项公司制度,优化业务条线流程,并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培训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制度流程和合规等方面的学习,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与管理,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多个制度,多次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20余个制度,优化业务条线流程,并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培训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制度流程和合规等方面的学习,加强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管理、工艺技术、部门整合、人员结构等方面的优化,提升企业经营效率。2026年,公司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控和客户信用管理力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对重点业务领域风险点开展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定期检查研发合同和研发项目存续状态;组织专项合规培训,修订完善研发合同范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同时继续加强对参控股企业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