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1-6月)》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1-6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鹏欣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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