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白先生担任。
张白,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院长、福州大学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中
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虹,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委员会委员。曾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
1司、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
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强: 男,1980年生,江南大学本科学历,厦门大学EMBA(在读),曾任福建晋江凤竹鞋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供应部采购主管、营销副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凤竹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宁波大榭开发区柏达鼎睿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厦门柏瑞祥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东润国际资本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5年1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2、2025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经年审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4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关于
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2024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
2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2025年5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彭家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5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1、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对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9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并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发表意见,认为:(1)该报表能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选择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会计估计恰当、合理,未发现有重大差错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基本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同意将此报表初稿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正式审计。
2、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了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并督促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如2026年1月10日,就十家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审计工作进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进行沟通,该所项目经理反馈工作进度正常,并预计1月中旬前能完成子公司
3及孙公司审计的现场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既定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2026年2月25日,就审计初步意见出具时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进行沟通,该所项目经理反馈2026年3月17日可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承诺在公司年报预约披露前提交正式审计报告,督促尽快提出审计报告初稿。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后,
2026年3月17日与年审会计师在公司安东新厂楼会议室召开沟通会,听
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汇报,并着重审阅了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等重要事项,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认为:(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年审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表明,公司送审的会计报表初稿未有故意的重大隐瞒和遗漏情况;(3)同意以年审会计师初步审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4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
力水平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的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
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3、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5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五、其他履行情况
1、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
2、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质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3、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交易实质、评估定价等关键因素,以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4、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6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会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审计委员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白(独立董事)、陈强、肖虹(独立董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张白先生为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和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肖虹女士为应用经济学
(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配置及专业资格的要求。
七、总结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7(以下无正文,为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确认页)
审计委员:张白、肖虹、陈强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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