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议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议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1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规范,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经审议,我们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
2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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