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议了《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小民)(张鸿儒)(刘维)
2023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