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5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25-06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8302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1.144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振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职工董事张修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985108 86.6589 1616920 11.6912 228176 1.649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公司
12026年度日1198510886.6589161692011.69122281761.6499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恩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西车轴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