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BUILDING (GROUP) CO.LTD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股票简称:精工钢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8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32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股东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现场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股东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取得股东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之一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
下属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精工工
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科”)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融
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担拟被债权人担保本金金担担保内容备注
号保担保方式额(万元)保企企业期业限
1公浙江国家开连带100003流动资金贷款、银连带责任保
司精工发银行责任年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
浙江省保证证、非融资性保函分行等
2公精工平安银连带260003流动资金贷款、银最高额担保;
司工业行股份责任年行承兑汇票、信用包括但不限
有限公保证证、非融资性保函于保证担保司杭州等等分行
3公精工北京银连带50003流动资金贷款、银最高额担保;
司建科行股份责任年行承兑汇票、信用包括但不限
有限公保证证、商票保贴、商于保证担保
司上海票直贴、非融资性等
分行保函等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司持股情况
法人 浙江精工 控股子公司 精工钢构持股 99.41% 9133062171252825XY
法人 精工工业 控股子公司 精工钢构持股 99.73%(含间接) 91330621763917431D
法人 精工建科 全资子公司 精工钢构持股 100% 91330621MA2JRKAM3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被担保人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精工1261744.61940982.94320761.67104070.549949.851274101.98963290.16310811.82310811.8213388.20
精工工业602282.60467644.29134638.31168556.184194.53545400.97414581.55130819.42772188.1016229.11
精工建科23206.8514352.918853.9513855.01-479.4426865.8217532.299333.5263498.103059.7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
35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本金金额为25000万元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已完成签署(该部分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签署本金金额为10000万元的贷款协议和
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
信26000万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人民币26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全资子公司精工建科因经营所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
信5000万元,公司为精工建科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精工工业、精工建科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
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458457.9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27823.19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41000.00万元,其中续保13176.81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86281.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1.7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担保的办理。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