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604962136.72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827396732.79元。
根据公司已公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可达6.8亿元基础上(不构成承诺),承诺公司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或分红金额不低于4亿元(含税)的孰高值。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日,公司总股本19901251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27538.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437827538.0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3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37827538.06159209947.28119407102.98
回购注销总额(元)9998860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4962136.72511680273.09548394414.5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27396732.7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716444588.32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99988602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55012274.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816433190.32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否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47.1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
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