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5-118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39000万元担保对
象一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1349.74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05873.0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5.3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
下属所控制企业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建”)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序担拟债权人担担保金担担保内容备注
号保被保额(万保
企担方元)期业保式限企业
1公上海交通银连带40003流动资金贷款、银最高额担保
司美建行股份责任年行承兑汇票、信用为新增担保,有限公保证证、保理、非融资包括但不限司上海性保函等于保证担保长宁支等行
2公上海北京银连带350003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最高额担保
司美建行股份责任年承兑汇票、信用证、为续保,包括有限公保证无追索权保理(京信但不限于保
链)、非融资性保函、司上海证担保等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分行直贴等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精工钢构持股99.5%(含间接)法定代表人车松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88661K成立时间1994年5月6日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
注册资本2512.449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
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经营范围工程,承包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涉及出口许可证的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32391.48209111.9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25603.95111588.12
资产净额106787.5397523.79
营业收入209682.02214953.12
净利润9255.7911918.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上海美建因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0.4亿元,公司为上海美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0.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上海美建因经营所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
信3.5亿元,公司为上海美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美建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05873.06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4683.75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39000万元,其中续保24316.25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20556.8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7.03%。无逾期担保的情况。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