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业务目前风险可控,我们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无异议。
二、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旭东郑新业方自维王楠
202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