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雄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王雄元)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雄元先生,53岁,教授,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出席式参加次次未亲自参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次数数加会议王雄元927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担任委员。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的沟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诸多事项,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事项涉及薪酬方案和考核、股权激励等诸多事项,本人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我出席各专业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王雄元6622

(三)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子公司现场调研、出席公司各类会议、与其他董事及公

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提供相关资料以供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等重要事项,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重点核查关联方认定是否准确、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本人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沟通,本人对变更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以及对致同的业务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秉承独

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在后续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独立董事:王雄元

2026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