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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中化国际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3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500证券简称:中化国际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38949 债券简称:23 中化 K1

债券代码:241598 债券简称:24 中化 K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7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成就情况已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124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另有11人因2024年个人绩效结果尚未确认,后续将根据其绩效结果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认其解除限售资质。本次同意为剩余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711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10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6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3号),原则同意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化国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2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57名激励对象授予532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3月13日完成登记,并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20年6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9、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8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11、2020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7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267万股。

12、2020年12月28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13、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14、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3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5、2021年2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16、202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21年3月18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17、2021年4月1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800万股。

18、2021年7月12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19、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021年8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21、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5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725万股。

22、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3、2022年3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首次授予的244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839900股。

24、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

2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6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6、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27、2022年6月24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096800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65166472股变更为

2764069672股。

28、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7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9、2022年12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30、2023年2月23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673800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93290573股变更为

3591616773股。

3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5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2、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公司将为300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034500股。

33、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中化国际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4月6日。

34、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6486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35、2023年7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36、2023年10月13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264860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91616773股变更为

3589351913股。

37、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71098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6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1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828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8、2024年4月2日公司对外披露《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39、2024年4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中化国际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40、2024年6月14日,公司已完成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28320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89351913股变更为

3588523593股。

4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42、2025年4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成就情况已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现有的60名激励对象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124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剩余16名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2024年个人绩效结果尚未确认,后续将根据其绩效结果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认其解除限售资质;另有5人因离职或退休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续将提交审议并办理回购注销程序。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

7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3月16日

完成登记,自2025年3月17日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三批解除限售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完成的情况解除限售条件完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除限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1)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

解除限 业绩考核目标 (EOE)32.77%,且高于同售安排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1) 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27%, (24.86%),满足条件;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2)2022年利润总额较

第三2)2022年利润总额较2016-2018平均利润总额2016-2018平均利润总额增

批解除增长率不低于13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长率255.03%,且高于同行限售分位;对应较2018年利润总额的复合增长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率不低于11%;(127.69%),对应较2018

3) 2022 年公司 EVA 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要求。 年利润总额的复合增长率

注1: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考核口径均为扣除物流业务后为23%,不低于11%,满足条的业绩指标达成结果(即不包含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经件;营结果)。 3) 2022年公司EVA 18.08亿注2: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利润总额指扣除投元,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要资收益后的利润总额。求(13.66亿元),满足条注3: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EOE=EBITDA/归属 件。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其中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算术平均值。

注4:若在本次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可能对公司净资产及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考核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并相应调整各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净资产现金回报率的考核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注5: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针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业绩的行为(如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的相应战略举措),造成相关业绩指标不可比情况,则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进行还原或调整,并且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9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条件预留授予共计67名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对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其中:

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7人已离职,已完成回购与其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注销;

效评价结果为S等/A等/B等,则员工解除限售系数为1;若 (2)5 人因离职或退休没有达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C等,则员工解除限售系 到解锁条件,目前尚未办理完数为0.6;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成回购注销程序;

员工解除限售系数为0。(3)44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 果为“B”及以上,当期解除限额度×员工解除限售系数。售系数为1.0;0人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C等,解除限售系数为0.6;0人上一年度绩效评

价结果为D等,解除限售系数为0(上述事项已经中化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解锁资格);

(4)11人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本次确认:

10人为“B”及以上,当期解除

限售系数为1.0;1人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C等,解除限售系数为0.6。

综上,本次符合解锁要求的可解除限售人数为11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1150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确认的11名激励对象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批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711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三、本次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11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锁数获授限制性本次可解锁量占已获授批次姓名2024年职务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予限制性股(万股)数量(万股)票比例关键岗位人员及核心骨干

预留授予83.7527.11534%(共11人)

合计83.7527.115

10注1: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C,解除限售系数为0.6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公司和本次确认解锁资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本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1150股。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专项审计报告核查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中化国际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成就情况已达成,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化国际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本次解锁时间内,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11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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