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30日
下午14:00在公司江宁本部办公大楼八楼82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文树梁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序号议程报告人一宣布大会召开文树梁二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马亮亮
三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邓泽刚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邓泽刚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
五会议表决——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1马亮亮(推举1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股东或股
2填写表决票、投票
东代表六主持人宣布休会文树梁
处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数据,上传上交所信七息网络有限公司,待其向公司回传现场投票秘书处与网络投票合并处理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文树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九律师意见十宣布会议结束文树梁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1-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与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以下议事规则:
1.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和处理有关事宜。
2.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
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4.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可以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发言应简明扼要。
5.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
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6.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会议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2-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下午四时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回传最终表决结果,届时复会,由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下午四时返回会场,等待复会。
7.本次大会邀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提名卢克南先生为公司监事人选(简历请见附件);
舒金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该提名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克南:男,汉族,1967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航空航天部304所财务处会计员、统计员;
航空航天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助理会计师;航空工业总公司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基建处助理调研员;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公司管理处处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公司管理处
处长、企业调整处处长、资产运行处处长、副部长;航天科
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专务。
-5-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本相关条款的修改由于公司拟对尚未解除限售的3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总股本,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或股本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1928600元。431618600元。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319286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316186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的修改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拟对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九条:公司的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7-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
1.每张表决票设有2项议案,3项表决内容,请依次进行表决。
2.议案表决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不得用红
笔或铅笔,否则该表决票视为无效,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内。
3.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的“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中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票。
4.填写完毕,请依次排队将表决票投入票箱内,如不投票,
该表决票的股权数视作弃权统计。
5.表决统计期间,安排1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6.本次股东大会将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