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顾冶青)
2025年,作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审慎研判、科学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顾冶青:女,汉族,1981年4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2007年11月起在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重整和危机处置部部长。同时兼任南京破产管理人协会债权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党建研究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鼓楼分会商事法律事务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1-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经自查,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会3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历次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决策,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列席股东会的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顾冶青121200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分别在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或委员职务。报告期内,我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分别就公司调整董事、聘任高管、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回购或解锁、经营层薪酬考
核与兑现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我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任职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主任330审计委员会委员5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440
(三)独董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参加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与科工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与科工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
评估报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参加与公司及审计机构沟通会,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时间安排以及审计报告提交时间。在年审工作开展期间,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并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在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情况本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年度暨一季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中小-3-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我保持有效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实际情况。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
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
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专门委员会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明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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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
财务会计报告,核查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认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本人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完善情况,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就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年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本人认真核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职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审计情况,确认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相关聘任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高效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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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外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公司增补赵康、田江权为公司董事,聘任李春
芳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协调召开会议对上述对董事和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履历等情况
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薪酬管理办法》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年度经营业绩及其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限制性股票解禁上市及回购注销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解禁上市、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公司及中介机构了解有关信息,认为公司对相关业务的办理合法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由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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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专业客观的视角审慎研判,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贯宗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各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履行各自专业职能,提高决策水平,强化监督深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冶青
2026年4月23日
附:独立董事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