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有投资者向方大特钢(600507)提问:您好,投资者关注:
1、萍钢、达钢同实控人、同钢铁主业,历史承诺条件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但多年搁置在集团体外;2026年一季度体外两家钢厂盈利大幅优于上市主体,上市公司利润偏低,公司如何论证不存在优质原料、高毛利订单优先导流至萍钢、达钢,变相分流上市公司收益的利益安排?
6月26日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及资产注入相关承诺,2026年一季度公司吨材利润水平在中钢协排名第二,仅次于九江钢铁,同时各家钢厂盈利差异受产品结构、销售区域等多种客观因素影响,不存在分流上市公司收益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