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6-02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056110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85
份总数的比例(%)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故计算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建国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1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4493246 99.8988 838698 0.0758 279116 0.0254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4531046 99.9023 885898 0.0801 194116 0.0176
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4377360 99.8884 832898 0.0753 400802 0.0363
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4284560 99.8800 905498 0.0819 421002 0.0381
25、议案名称: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4457046 99.8956 858898 0.0776 295116 0.0268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03300946 99.7910 2115828 0.1913 194286 0.0177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
929024599100.000000.000000.0000
股股东
持股1%-5%普通
42337858100.000000.000000.0000
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通
13316858999.19558858980.65981941160.1447
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以
2029008297.00824316332.06361941160.9282
下普通股股东市值50万以上普
11287850799.59914542650.400900.0000
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217550644799.38838858980.50161941160.1101
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
6薪酬及2026年度薪17427634798.691721158281.19811942860.1102
酬方案的议案
3(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已回避表决第6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律师:谭冬梅、马欣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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