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8证券简称:上海能源编号:临2025-03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智控”项目深入推进,仓储物流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上线统一的采存一体化平台“云仓系统”,以规范和加强存货中原材料物资管理。云仓系统上线后,原材料能够实现按照批次管理与计价,系统主要采用先进先出法安排原材料出库,各单位物资管理与计价更加准确,数据传递更加及时。
出库后相关原材料成本即同步转入财务 ERP系统进行核算。在云仓系统上线前,ERP系统对所有出库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成本。为适应物资管理模式变化,公司将 ERP 系统中出库原材料的成本核算方法由加权平均法调整为先进先出法。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上述原材料出库成本的计量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存货型号繁多、收发频繁等特点,难以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的累积影响数,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为实现精细化成本管理,公司将部分出库原材料的成本核算方法由加权平均法调整为先进先出法,能更加及时、精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